近日,閱風傳媒「劉曜華觀點:台中人期盼摒棄雙重標準的執政高度」一文,閱畢後實有幾言不吐不快。地方市政固然不應雙重標準,應有高度。但也要是非分明才足以取信於民。
文內,劉曜華(2014替林佳龍參選人規劃市政藍圖)、蔡岡廷(龍市府的中捷董事長)、李謁政三位文章作者,以非常鄭重的態度向現在的台中市府喊話:「我們要公開呼籲盧秀燕市長,台中人對減煤發電早有共識,且在林佳龍市長時代就與台電公司達成逐年減煤發電的共識……」
話說得義正言詞,但卻渾然忽略了,當年林佳龍市長有無與台電達到共識,這市民未必清楚細節,但台中市在林佳龍任內訂定了「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卻是廣為人知,且地方自治條例的神聖性,無疑是超過國營公司承諾的。且看看2015年12月法案通過時,林佳龍是怎麼說的?
昔日通過「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時,林佳龍可是無比欣喜,說「市民呼吸清新空氣的訴求,已獲最正面的回應」。的確,這在當年是不分黨派都贊同的立法,可謂皆大歡喜。
但不幸的是,2020年3月,台中市長已換成盧秀燕,不再與中央同一黨,行政院就變了張臉孔。因盧市府連續對台電開罰,行政院不惜直接發函台中市政府,宣告生煤條例其中部分條文無效。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更補一槍,說盧秀燕標準比較嚴苛,「比較激進」。而當時已當上交通部長的林佳龍,也要求「中市府盡速修正」,渾然忘了自己先前的立場。
劉曜華、蔡岡廷與李謁政三位作者,今天出來呼籲盧秀燕不要傷害都市設計審議傳統,不要阻礙台中空氣品質改善期程。但在去年3月,中央政府傷害國家民主,打擊地方自治,破壞龍市府一手建立的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時,請問這三位作者人在哪裡呢?
特別是蔡岡廷2015年12月生煤立法時是中捷董事長,身為龍團隊一員,跟著龍市府一起支持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現在卻寫文批判「敢亮牙齒」,把自治條例拿出來用的盧市府,雙重標準也不是這樣搞的吧?
冤有頭債有主,今天是中央先在不溝通的情況下,廢止龍市府時代有兩黨共識的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又要求中火需先建燃氣機組,建好後再拆燃煤機組,堅持不肯先拆舊再蓋新。請問建好後會不會「都用」,現在台中市政府就管不住官官相護的中央政府了,等都建好後,有可能擋得住嗎?
請三位作者,以及民進黨政府正視民意的呼聲。盧秀燕市長到底做得好不好,或有可討論之處。但從科學根據來看,根據環保署空品測站統計,台中市去年PM2.5平均值15.4微克,創歷年新低;空品不良日(AQI>100)去年27天相較108年44天減少17天,創近年來最少天數。而從民意來看,更是市面上大多民調都顯示盧支持度遙遙領先所有民進黨競爭者。這不是民進黨中央政府刻意避重就輕,就能解決問題的。
民進黨若真有心挽回民意,何不先跨越黨派成見,鎮重考慮盧秀燕市長的提議,在增加兩部燃氣機組前,先拆除4部燃煤機組,「不是除疫還備用」,「以氣換煤」才是真正有誠意的作法。反之,將維護市民健康的作為,加以刻意扭曲,必然得不到市民的認同。望民進黨上上下下深思。
*作者為科技業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