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嚴峻,彰化出現本土確診個案,沒想到當地卻出現里長開發財車大聲廣播「某民眾已確診」,並明白指出該民眾的職業、姓名、居住地。彰化縣衛生局表示,該行為已經觸法,最高可罰300萬元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該里長也已被警方法辦。
彰化地方社團上流傳一部影片,內容為一台配有廣播器的藍色發財車,在馬路上大聲放送確診者姓名、職業、居住地,強調該賣葡萄民眾已經確診,呼籲接觸過確診者的人要注意身體健康,並表示里長已派出消毒車加強消毒。
對此,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所有的疫情資訊都是以中央發布為準,對公眾散播這些資訊,依法最高可以罰300萬元、3年以下徒刑,彰化縣衛生局將會依法偵辦,並移送地檢署辦理。
目前警方傳訊涉案的楊姓里長到案,並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移送法辦。里長坦承是為安定里民並宣導防疫,才用小貨車廣播器向里民喊話。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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