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持續升溫,教育部18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19日起停止到校上課至5月28日,並由縣市政府、學校提供有需求學生相關資訊設備,家長若有照顧需求可請防疫照顧假,但若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居家學習,學校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國內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教育部18日宣布,自19日起至28日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同時配合停課;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全面改採線上教學,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教育部說明,高中以下學校啟動線上學習期間,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國中、高中學校、五專一至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依勞動部規定,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改為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教育部已提供無需帳號登入的線上學習資源管道
另外為避免現有教學平台造成壅塞,教育部已提供無需帳號登入的線上學習資源管道,並分科安排近幾週課程單元,學生與家長可由此取得居家線上學習所需資源。
教育部指出,將由縣市政府與學校盤點、調配縣市內各校包含平板、筆電、行動網卡等資訊設備,縣市政府並調配縣市內資源,得以跨區、跨校方式協助學生借用,學生家中若無數位學習設備,可向學校借用。
教育部表示,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若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期間也將請各縣市政府啟動關懷機制,提供高中以下弱勢學生用餐協助,弱勢生在相關規範下,可透過學校印製餐券發放給學生,與鄰近自助餐或連鎖超商合作,讓學生就近領取餐食,此外縣市政府並建置諮詢專線,提供家長及教師諮詢及協助,並掌握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習情形。
學校教職員工方面,教育部表示,以到校為原則,但學校仍可評估網路及設備情形,安排教師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的人數配置,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線上教學方式,而教師居住於第三級警戒區域、需於不同疫情警戒區域之間通勤、處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有同住家人需居家隔離或檢疫,或教師懷孕或有12歲以下小孩需照顧者,應優先考量線上教學。
幼兒園家長繳交費用將依地方政府公告規定退費
而在幼兒園費用部分,教育部說明,公立(含專設)、準公共、私立幼兒園部分,家長繳交之費用將依各縣市政府公告的收退費規定,由幼兒園辦理退費;非營利幼兒園依法停課日數連續達5日以上者,按幼兒每人每月繳交費用,乘以請假或停課日數比率,再打3折退費。
畢業典禮部分,教育部表示,學校依指揮中心規定評估,並依據各縣市防疫措施辦理,若各縣市未有相關規定,且經評估無法達到指揮中心防疫標準,則延後辦理或停辦;屬第三級警戒區域(新北市、台北市)則應延後或暫停辦理,或建議改線上模式;大學指考部分,目前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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