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願景不夠,願景很清晰明確也還不夠,願景要能收效,必須要有強大的力道,才能讓別人放下自滿的態度,轉而有幹勁去採取行動。除非你的願景能點燃心靈、心智、熱情與創意,否則就無法吸引人才,也得不到團隊的認同;這些是你達成目標的必備元素。如果願景不夠動人,他人也不會認同你的願景,而且你還會失去本來在世界舞台上可能會有的影響力和貢獻。願景無法激勵人心,最終必將失去人心。
你的願景能鼓舞別人嗎?如果具備以下四項特質,就保證做得到。首先,願景要聚焦在「不是什麼」,而非「是什麼」。第二,願景是躍進式的,不是累加式的。第三,願景有風險,但不愚魯。第四,願景要著重於「未來是什麼模樣」,而非「如何到達未來」。
為何是這四項?還記得本書一開始就針對願景下的定義嗎?願景是一幅能激勵人心、清楚明白、務實且具吸引力的組織未來藍圖,而這個未來優於現在。如果你的明日願景和今天差不多,那麼,以定義的四個標準來檢驗,根本無法滿足任何一項。你必須確保願景能超越今天、敦促大家採取行動邁向明天。現在讓我們更深入探究每一項特質。
一、重點在於「不是什麼」,而非「是什麼」。
1897年戈特立.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打造出第一輛以汽油為動力的計程車,同一年,費德瑞克.葛雷納(Friedrich Greiner)在德國斯圖加特(Stuttgart)成立了第一家以機動車組成車隊的計程車公司。把時間往後快轉約100年,2006年時,紐約市有 2.4億以上的人搭計程車。顯然,計程車業並非新點子。這是我所謂的「是什麼」。
接棒的人是加勒特.坎普(Garrett Camp)和崔維斯.卡拉尼克(Travis Kalanick)。他們把重點放在「不是什麼」,簡單來說,他們的計程車公司沒有車隊,也不聘用司機,他們創辦了Uber。事情是這樣的,坎普和卡拉尼克在巴黎招不到計程車,返回美國之後,坎普有空時就東想西想,想出一個以應用程式為基礎的共乘服務構想。大約一年後,坎普向卡拉尼克推銷他的初始想法。以下是我想像中他們的對話。
「嘿,崔維斯,還記得那天晚上我們在巴黎招不到計程車的事嗎?」
「哪裡忘得了?我們差點凍死!」
「對啊。我有一個很瘋狂的點子,」坎普說,「如果我們想出一個辦法,把招計程車的流程變得更簡單,那會怎麼樣?也許我們可以用一套應用程式,把顧客和車子直接連結在一起。」
卡拉尼克補充道:「這能讓大家按幾個鍵就招到計程車,但是,」他又說,「這代表我們需要籌資買很多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