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傳出有企業、縣市政府及宗教團體欲採購或協助台灣取得疫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9)日重申,感謝各界提供管道,但相關程序、文件等還是要由政府來審查、完成簽約,政府有錢可以買疫苗,但企業要捐贈也很感謝。
陳時中強調,採購疫苗原則還是由中央政府跟原廠簽約採購,並且進而統籌、分配、執行,直接由原廠授權證明,再談後續行政作為。他說明,因為疫苗是要打到身體內的,安全、有效性都要有一定程度的控管監督。
陳時中說明,私下簽約可能會出現問題,所以應由政府審慎訂定相關契約。他感謝大家協助媒合,但政府必須確認相關責任並保障安全性,希望採購疫苗不要再透過第三手,確保安全;他指出,疫苗都會做檢驗,並依照疫苗建立群體免疫的原則來接種。
根據指揮中心公布的指引,採購疫苗首先要先委託藥商辦理相關程序,並提出8項資料檢送,包括執行計畫書、數量及計算依據、供貨期程、有效期限、藥品說明書、冷鏈及倉儲設備、原廠授權書、外國上市證明或替代文件。資料備齊後,食藥署再召專家會議審查,疫苗的分配與使用還是要依照指揮中心政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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