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用品歐都納公司過勞死員工林穩甲今(12)日請工傷協會代唸聲明,林穩甲每天早上6點多就要出門上班,最後死在公司,歐都納還向追屬追討10多萬的白包。歐都納公司回應表示,公司為體恤員工家屬,與家屬簽立和解協議書,總計林穩甲家屬包括勞保給付在內取得461萬元,基於協議書給付45萬元,以為葬喪費用,但林穩甲家屬堅持撤銷協議書,既然認定協議書無效,則45萬元應返還,惟林穩甲家屬一方面撤銷協議書,另一方面卻表示45萬元是白包無庸返還,說法自相矛盾。
林穩甲家屬請工傷協會代唸聲明表示,林穩甲每天早上6點多就要出門上班,常被鄰居抗議鐵門聲太吵,而上班環境相當惡劣,為泡棉成形時時守在高熱鍋爐旁衣不蔽體、每天回家全身都是傷。林穩甲直到60歲還不退休,是因為想和老員工一起打拚,怎知之後死在公司。家屬表示,目前勞工局已認定林穩甲之死是職災,但對歐都納求償的民事官司敗訴,歐都納還向追屬追討10多萬的白包。
歐都納則發表聲明表示,林穩甲與公司間的勞資爭議案,已經司法程序判決確定,然其家屬卻在媒體上任意中傷本公司信譽,林穩甲因故死亡,公司為體恤員工家屬,遂於101年5月21日與家屬簽立和解協議書,總計林穩甲家屬包括勞保給付取得461萬元。
歐都納解釋,家屬簽字領取款項後,再表示公司以虛偽詐欺方式,騙取簽字領款,主張協議書無效,又表示已給付的款項外,尚應再給付林穩甲配偶300萬元、二名子女各190萬元,公司無法接受,林穩甲家屬遂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經過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後,認定兩造既已和解,爭議已結束,判決林穩甲家屬敗訴。
家屬上訴也敗訴 提告業務致死不起訴
歐都納說明,林穩甲家屬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法官已明確表示公司所給付金額已優於《勞基法》規定,林穩甲家屬應考慮撤回上訴,以免因主張撤銷協議書而應返還款項情形,但林穩甲家屬在知悉法官心證可能不利時,再向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業務過失致死罪告訴,企圖以刑事逼迫公司達成民事和解目的,亦經彰化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上訴後認定林穩甲家屬敗訴,公司無庸再給付任何金錢予林穩甲家屬等人,歐都納依判決書提出返還不當得利102134元。
歐都納強調,林穩甲家屬無法接受法院判決,於媒體上表示公司向其追索白包,公司係因與林穩甲家屬簽立協議書,給付45萬元以為葬喪費用,但林穩甲家屬堅持撤銷協議書,則45萬元即應返還始符情理,惟林穩甲家屬一方面撤銷協議書,另一方面卻表示45萬元是道德贈與的白包,無庸返還,說法根本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