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研究報告成文於1966年,由莫頓·哈爾帕林(Morton Halperin) 為美國政府資助的智囊團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所撰寫。該研究報告於1975年解密,部分內容被刪除。
在一個被刪減的段落中,該研究表明包括美軍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內森·特溫寧(General Nathan Twining)上將在內的高級軍事領導人認為「使用核武器是不可避免的」。
另一節指出,特溫寧表示如果中國不停止對台灣的攻擊,美國 「將別無選擇,只能深入中國進行核打擊」。
當中共的轟炸減弱時,這些都沒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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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台海危機美國主張對中國發動核打擊
美國政府早前將這些文件揭秘,在審查刪改後公之於眾。《紐約時報》稱刪減的幾頁顯示美國空軍太平洋司令部最高指揮官勞倫斯·S·庫特上將(Gen. Laurence S. Kuter)對發動核戰的態度。
庫特希望獲得授權,在任何武裝衝突開始時首先對中國大陸發動核攻擊。他推崇先向中國的機場投擲原子彈,他認為這種相對克制的做法將使美國政府中的核戰爭懷疑論者更難阻止該計劃。
該文件顯示,即使在1958年,官員們也懷疑美國無法僅靠常規武器就能成功保衛台灣。如果中國受到原子彈襲擊,蘇聯極有可能採取報復性核打擊。
但比起這些風險,美國軍官更不希望失去那些島嶼。《紐約時報》稱這項研究轉述了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內森·F·特懷寧(Nathan F. Twining)上將的話,他說,如果對空軍基地進行原子彈轟炸並不能迫使中國退出衝突,那麼將「別無選擇,只能對中國北至上海的地區進行深度核打擊」。
但最終中共停止炮轟金門等島嶼後,緩解了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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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中國研究院院長曾銳生(Steve Tsang)教授說,強調這一事件確實有重要目的。他告訴BBC,隨著中國在武器裝備方面發展出 「適當能力」,在台灣問題上發生軍事對抗的風險將變得更大。
艾茲柏格說,通過他的洩密行為揭露核戰風險時,根據《間諜法》,他面臨被起訴的可能。該法旨在壓制異議聲音,於1917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頒布。
該法反映當時美國的安全問題,將未經授權保留或披露可能損害美國或幫助外國對手的與國防有關的信息定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