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爭議》柯文哲拿4月公文反擊 指揮中心駁:5月底以電子郵件通知規定已改

2021-06-10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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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指疫情升溫後,已宣布雙北僅能對第一類到第三類對象施打。(資料照,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指疫情升溫後,已宣布雙北僅能對第一類到第三類對象施打。(資料照,指揮中心提供)

針對新冠疫苗施打爭議,台北市政府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日再度隔空交火,台北市長柯文哲出示疾管署4月21日公文,指中央曾表示若評估疫苗無法於效期內用畢,可在轄區內衛生局人員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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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官陳時中在記者會中回應,4月的時候AZ疫苗施打率低,又有庫存及效期的因素才需這樣調度,但這批調度到好心肝診所的疫苗效期到8月,並沒有疫苗「效期將至」的狀況,而且疫情升溫後已宣布雙北僅能對第一類到第三類對象施打。有關這次好心肝事件,接種對象是否是合規定的第一到第三類對象,才是重點。

指揮中心也在晚間發表回應,並嚴正指出疫苗接種政策為全體國民重要權益,相關規定、流程、接種對象及順序均公開透明,如有違法事項絕對依法徹查、嚴正法辦、絕不寬貸,有心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20210610-台北市長柯文哲10日上午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北市疫苗相關議題。(台北市政府提供)
柯文哲出示疾管署4月21日公文,指中央曾表示若評估疫苗無法於效期內用畢可配送至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資料照,台北市政府提供)

指揮中心強調,所謂4月21日之發文是指揮中心於4月14日與衛生局召開協調會之紀錄,其中一項決議為若合約醫院 新冠疫苗庫存量過多,評估無法於效期內用畢,為使疫苗有效運用,可在轄區衛生局人員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需用者儘速使用,調度以一次為限,運送時應符合疫苗冷運冷藏相關規範等。

而當時狀況是因一批疫苗即將於5月底到期,當時開放之公費對象接種意願低,故將疫苗進行靈活配置,於效期前提供開放之公費對象中的需求者接種,以儘速適當使用疫苗。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自5月下旬起,因疫情致疫苗接種需求大增,指揮中心為保障第一線醫護及防疫人員安全,依ACIP疫苗工作小組會議決議,以電子郵件通知地方政府衛生局,自5月24日起優先提供第一類至第三類人員接種,並視疫苗庫存量及接種規劃,提供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第一劑之醫護人員與因公務出國者接種第二劑,此外,必須暫緩「自費對象」以及「第一類至第三類同住者」接種。

後續指揮中心撥配疫苗時亦皆「限定接種對象」,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並未開放其他對象接種。有關好心肝診所接種疫苗的事件,疫苗效期至8月多,應無庫存量過多而無法使用之疑慮,且接種對象是否為開放接種之公費對象,為應釐清之重點。

20210610-好心肝服務中心。(柯承惠攝)
指揮中心指好心肝診所施打疫苗,接種對象是否是合規定的第一到第三類對象才是重點。(資料照,柯承惠攝)

另有關中央政府850瓶疫苗置於台北市或轄內醫院一事,指揮中心說明,該等疫苗為指揮中心專案同意列冊施打對象,總計配送650瓶疫苗,其中差距之200瓶係為已送至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提供華航機師及機組員接種之疫苗,另80瓶為指揮中心提供中心內各部會及疾管署人員施打,目前剩餘30瓶。

指揮中心也提到,有關疫苗接種預約系統部分,於這次124萬劑疫苗接種規劃,以運用現行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模式提供民眾接種服務;北市府所提指揮中心規劃之預約系統,為大規模接種措施使用,目前正積極測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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