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推動空污法修法,草案規定環保署須「會同經濟部」才能公告實施區域總量管制,台中市長林佳龍19日表示,這將使空污防制繼續受經濟掛帥左右,因此支持環保署提出的「會商經濟部」版本,讓決定權回歸環保專業。
環保署原主張空污法第12條應改為「會商經濟部」即可實施,但目前行政院版本仍傾向維持「會同經濟部」,引發批評。中市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林佳龍2012年擔任立委時,與多位委員共同提出「空污法修正案」,主張刪除「會同經濟部」規定,讓環保署可直接訂定空污總量管制計畫、落實立法精神,是最早提出相關法案的立委。
市府說明,林佳龍也支持環保署提出的「會商經濟部」版本,畢竟那只是與經濟部共同討論的程序,決定權仍在環保署;至於政院傾向維持「會同經濟部」,將使總量管制計畫繼續受經濟掛帥立場的干預,林佳龍並不認同。
市府表示,國人對空污改革抱持高度期待,市府已推動86項措施推動台中市整體空污防制,包括中火首度刪減生煤許可等,台中空氣品質逐年改善中,期待中央立法政策更貼近民意,讓環保機關獲得更大法定權限,為民眾把關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