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官方18日通報台灣移入確診個案,19日稱其感染的是印度變種病毒株(Delta),當時研判可能是今年1月在越南工作時染疫。不過澳門官方進一步追查後,20日宣布該名台籍確診者今年2月至5月曾在印度工作、卻刻意隱瞞,澳門官方提到,根據該區規定這名台籍確診者最重恐得坐8年牢。
澳門新冠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該名確診者先前只提及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在越南工作,經反覆追問後才承認今年2月至5月曾赴印度工作,期間出現流鼻涕等呼吸道症狀,5月返台期間檢測均為陰性;應變協調中心研判,該名確診者可能在印度感染印度變種病毒株,「對其隱瞞自身旅居史深表遺憾。」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7條規定,感染、懷疑感染傳染病的人,或有受傳染病感染危險的人,有義務提供有關其健康狀況必要資料,或指出其曾到過的地方或曾接觸的人。另外,該區刑法典第270條亦規定,行為造成傳染性疾病傳播,因而對他人生命造成危險,或對他人身體完整性造成嚴重危險者,可處1年至8年徒刑。
應變協調中心透露,個案17日入境澳門時按衛生局檢疫措施到仁伯爵綜合醫院進行檢測,即時被安排在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作進一步治療,該名個案雖未對澳門公共衛生安全及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威脅,但再次提醒及呼籲所有居民和旅客,應如實向澳門當局提供傳染病信息,以免觸犯法律。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8日接獲澳門通知這名台籍男子確診,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19日就曾說明,個案5月8日從印度返台,入境後入住集中檢疫所隔離14天,入境當天PCR採檢結果、5月21日檢疫期滿前採檢皆呈陰性。
看更多【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報導:https://bit.ly/3aAQ9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