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汽、機車駕駛在行駛於道路時,手持、點燃、吸食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被處以600元罰鍰,另外,併排停車的罰鍰將從現行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加倍至2400元。
針對汽、機車駕駛抽菸問題,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在初審時表示,有些機車駕駛在行駛或是等待紅燈時吸菸,當綠燈機車啟動時,煙灰就順勢飄向後方,導致發生煙灰飛進後方駕駛眼睛的狀況,更有84%民眾反對行進間吸菸的行為。
今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還包括營業大客車或是計程車駕駛,若已告知乘客應繫安全帶但乘客仍未繫的話,乘客將會受罰,提案的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劉櫂豪說,為避免駕駛無權利卻須負責的狀況發生,因此將駕駛納入除外責任的範圍。
除此之外,駕駛人未服從交通稽查人員或是交通警察指揮,進一步肇事或是導致別人肇事,使人不幸受傷或是死亡的話,未來將須負起刑事責任,但若判定為指揮人員的過失,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