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名檔不改掉「從我的iPhone傳送」?跟「自我行銷」心理有關:《瘋潮行銷》選摘(3)

2021-07-24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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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旗下的知名品牌,也都應用了這個策略。A&F(Abercrombie & Fitch)、耐吉和Burberry會採用品牌名字或是與眾不同的商標和圖案,來裝飾自家的商品。「出售中」的看板固然是在公告有不動產要賣,另一方面其實也在大力傳播受委託的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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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尺寸、顏色、形狀等吸睛

遵循愈大愈好的原則,一些公司還把自家商標尺寸加大。勞夫羅倫最知名的就是Polo衫上的馬球騎士商標,可是大馬衫(Big Pony)把這個著名商標整整放大了十六倍。為了不在第一大商標的爭奪戰中屈居人後,俗稱鱷魚牌的拉科斯特(Lacoste)不甘示弱,也立刻跟進,大鱷魚短恤(Oversized Croc)上的鱷魚商標大到好像要把穿著它的人手臂咬掉似的。

但知名商標並非產品可以自我行銷的唯一方法。以蘋果決定把iPod耳機設計成白色為例,蘋果推出iPod之初,市面上的數位音樂播放器琳瑯滿目,許多競爭對手如帝盟多媒體(Diamond Multimedia)生產的是一種稱為Rio的播放器;另外創意(Creative)、康柏(Compaq)、愛可視(Archos)和其他公司,也都相繼推出了各式各樣不同的音樂播放器產品。不同公司之間的音樂儲存檔案格式各異,要轉換並不容易;而且究竟是哪家的規格會勝出成為業界標準,以及值不值得從手提CD音響或隨身聽轉換到這種昂貴的新產品,仍在未定之天。

由於當時幾乎每一台隨身聽、MP3或其他音樂播放器所附的都是黑色耳機,所以蘋果把iPod耳機做成白色,不僅特別顯眼突出,也讓人們很容易就看到有多少人在用iPod。於是,這種可見的社會認同,暗示了iPod是更好的產品,進而讓潛在顧客更有信心選擇購買iPod。

想免費聽音樂快來!(圖/pixabay)
作者指出,蘋果設計出不同於當時市場所流行的耳機尺寸、顏色,及形狀,反而更吸睛。(示意圖/取自pixabay)

形狀、聲音和其他各種與眾不同的特色,也有助產品自我行銷。例如,品客洋芋片(Pringle)別具一格的直筒狀包裝,以及使用微軟作業系統的電腦在開機時會發出一種特殊聲音。1992年,法國鞋品設計師克里斯提.魯布托(Christian Louboutin)覺得自己設計的鞋款缺乏活力,某天他環顧四周,注意到一名員工的纖纖玉指上,擦著令人驚豔的紅色香奈兒(Chanel)蔻丹。就是它了!他的腦海中靈光一閃,就這樣將艷紅蔻丹應用在鞋底設計上。 現在,魯布托品牌的鞋子每一雙都漆上「紅底」,讓人一眼就認得出來。「紅底鞋」如此明目張膽的獨特性,連對該品牌不甚熟悉的消費者都能一眼瞧見。

同樣的概念也可以應用在眾多產品與服務上。裁縫師傅給客人帶走的禮服袋子上印著自己的名字;在夜店,如果有人付費要求開瓶服務,服務生就會手持仙女棒昭告天下。門票一般都放進觀眾口袋裡,但是如果戲院或小聯盟球隊可以用貼紙或圓形小徽章代替門票,會更容易被廣大群眾看見。

值得注意的是,設計能夠自我行銷的產品對於資源不多的小企業或組織,尤其有利。即使沒有錢買電視廣告時段,或是在地方報紙上刊登廣告,如果產品能夠自我行銷,既有顧客就是最好的廣告代言人,根本不需要廣告。

當人們在使用一件產品、支持一個理念,或採取一個行動時,它們就是在自我廣告。因此,當人們穿著某件衣服、參加集會或瀏覽網站時,會讓朋友、同事和鄰居更容易看見他們在做什麼,並起而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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