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全世界分享Hotmail
提升曝光度,讓事情變得更公開的一個方法就是:設計自我行銷的點子。
1996年7月4日(美國獨立紀念日),傑克.史密斯(Jack Smith)和沙比爾.巴蒂亞(Sabeer Bhatia) 推出了一種稱為「Hotmail」的新電子郵件服務。當時,美國人大多透過美國線上(AOL)這類網路服務業者收發電子郵件,用戶每個月必須付費使用,利用室內電話線撥號,透過AOL介面收發郵件。用戶只能從已安裝相關電郵設定的電腦收發郵件,可說是限制重重。
但Hotmail不一樣。它是第一個提供網路電子郵件服務的先驅之一,只要能上網並安裝好網頁瀏覽器,任何人都可以從世界上任何角落的任何一台電腦進入個人信箱。
Hotmail是一種很棒的產品,也締造了許多佳話,時至今日依然為人津津樂道。在當時,可以從任何地方進入電子信箱是非常了不起的創新,所以Hotmail的早期採用者很喜歡談論Hotmail,因為可以展現社交身價,讓他們很有面子。這個產品還透過其他電子郵件服務,提供實質性的好處(首先,免費就夠棒的了!),因此很多人是為了它的實用價值,而與其他人分享。
但Hotmail的創辦人不只是創造了一種好產品,也聰明地運用了提高能見度,來推廣這項產品的風行。每一封從Hotmail帳號寄出的郵件就像是拓展品牌的轉接頭,在郵件下方有一則簡單訊息和連結:「到Hotmail申請免費私人電子郵件」(Get Your Private, Free Email from Hotmail at hotmail)。它的用戶每寄出一封郵件,就是寄給潛在用戶一點點社會認同,為這個沒沒無聞的新服務默默背書。
這招奏效了。只過了一年,Hotmail的註冊用戶就超過八百五十萬人;沒多久,微軟就以四億美元買下這個生機蓬勃的服務。如今,它的註冊用戶已突破三億五千萬人。
蘋果手機和黑莓機也採取了相同策略。在他們的電子郵件下方簽名處通常會出現這段文字:「使用黑莓機發送」(Sent using BlackBerry)或「從我的iPhone傳送」(Sent from my iPhone)。手機用戶可輕易改寫這則設定訊息(我的一位同事就把它改成「由信鴿傳送」),但大多數人不會這樣做(部分原因是他們喜歡這則訊息提供的社交身價)。當用戶將這則訊息保留在電子郵件中,也是在幫這家公司散播品牌知名度與影響力。
上述所有例子都屬於產品的自我行銷行為。每當人們在使用該產品或服務之際,也同時在傳遞社會認同,因為使用行為是可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