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提高捐款比率,換取內政部與黨產會,取消原先要求「1/3公益董事,必須獲主管機關同意」,仍掌握2/3董事的指派權,外界擔憂政府可能無法監督,婦聯會未來轉型後可能無法落實社福推動,對此,婦聯會委任律師徐履冰強調,政府對於財團法人的監理,已有相關規範,包括年度報表申報義務等,現在在既有監理工具之外,又加上1/3董事代表參與董事會運作,已經是非常徹底的監督。
張菀萱表示,目前婦聯會台北分會,目前係作為長照據點使用,為了確保日後社福業務繼續推動,婦聯會與政府協商過程,特別針對林森南路總會大樓與台北分會資產進行約定,雷倩表示,未來總會大樓將有更多公益團體一起使用,仍會是婦聯姐妹的家,「他們(政府)堅持原則就是轉型,並沒有要過度介入我們日常運作作為,娘家會繼續留在這裡,更多公益團體一起使用。」
至於台北分會部分,未來將會落實在行政契約文本,將會捐贈到婦聯社福基金會下轄的華夏基金會使用。
「今天擺在婦聯會眼前的道路,沒有最好,只有哪條路比較不壞,在槍彈、鐵鎚與木棍之中,我們要做哪個選擇,哪條路現在看起來雖然平順,將來可能艱險,哪些現在看起來險惡,將來確相對平順,中常會討論過程中有劇烈爭執,這樣的爭執,對婦聯會這樣組織,是正面且健康的,1/3董事由政府指派,讓政府的手伸進來,當然是非常困難的決定,也是不可承受之重,但全捐方案,也是有1/3條款,中間選擇都非常痛苦,但也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