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林昶佐環南市場作秀不成、反被自治會長嗆聲打臉,攤商甚至憤怒叫他「滾回去唱歌」。攤商們的每句話都令人擊節讚賞,惟獨無法贊同「滾回去唱搖滾」這個意見,因為搖滾是「不平則鳴」、「反抗主流」、「逆刺當道」的殿堂,不是偽樂者的寄生之所、晉升之地。
林昶佐天時地利的搭上政治便車,許多人拭目以待,卻只見他叛離搖滾精神、獻媚於當道。林委員作為一個監督政府、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不及格,但是他的所作所為更不屬於搖滾界,回來只會為台灣搖滾寫下另一首悲歌。
搖滾是對當時布爾喬亞流行音樂的反對
搖滾(Rock and Roll)起源於1940年代,音樂風格上是對當時布爾喬亞(資產階級)流行音樂的反對。搖滾者對當時傳達上流社會生活風貌的靡靡之音嗤之以鼻,他們揚棄柔美的音符、優雅的樂隊、華麗的服裝,改以簡單的吉他、貝斯、鼓等樂器,用簡單樸實、前衛創新、甚至粗野狂暴的音樂,表達對當前國家及社會價值的不滿,追求自由叛逆的新音樂、新文化。
那是真正的公民不服從運動,不服從主流文化制約、不服從國家觀點灌輸。因為反對的太多,所以主題也十分多元,從反歧視(種族、性別、階級等)、反暴力、反戰爭,甚至發展到反美主義。也因崇尚自由叛逆,宣洩對現實世界的不滿,某段時期也和性、暴力、毒品牽扯不清。
搖滾樂有太多的流派和表現形式,吉米·罕醉克斯(Jimi Hendrix)為吉他開創了上帝的高度,重金屬三大元老齊柏林飛船(Led Zeppelin)、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深紫(Deep Purple)的力量速度爆發力和創意再再令人目眩神迷,平克·佛洛伊德(Pink Floyd)的迷幻與前衛拓展搖滾深度,皇后合唱團(Queen)的華麗藝術搖滾讓人成癮,披頭四(The Beatles)、U2、邦喬飛(Bon Jovi)、槍與玫瑰(Guns and Roses)、滾石合唱團(Rolling Stones)、聯合公園(Linkin Park)……,族繁不及備載的搖滾者讓音樂成為表達文化、社會、政治概念的載體,不斷冒出震攝人心的火花。搖滾不止是音樂,他更具備了改變的能量。
絕不獻媚於當權者,在權力面前始終叛逆
搖滾的面目千變萬化,但不管有多少正負面評價,也不論你喜歡或討厭,搖滾始終不變的一點,就是絕不獻媚於當權者,在權力面前始終叛逆。
閃靈的樂風、臉部驚悚的屍妝等,據說源自於斯堪地那維亞(Skandinavien)的黑金屬流派。他們的創作大量採用原漢爭鬥、日本殖民、外來統治等台灣元素,注入濃厚的台灣主體意識和台灣獨立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