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滅聲vs反假聲 香港新聞自由大辯論

2014-03-02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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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赤琰認為如果李慧玲對新聞界沒一個證據確鑿的交代,對香港的形象有很大的損害,「李應珍惜自己是新聞界的公眾人物,應知道什麼是『新聞』、什麼是『捏造』、什麼是『造謠』、什麼是『政治化』?如果有證據而不敢揭發,便有失新聞工作者的清譽,如果沒十足證據而作出如此巨大的指控,便會成為『新聞自由』的『害群之馬』,因為新聞界選擇相信她的人大有其人,一旦他們受誤導,便會把新聞界的信譽也都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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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迺強質疑記協雙重標準

李慧玲得到香港記協的支持,並發動這次遊行。同日,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重翻舊賬,向媒體透露當年在《信報》寫了約三十年的專欄被取消,曾向記協投訴,卻未被理會。劉迺強指出,這顯示記協的雙重標準與偽善。

二零一二年一月底,劉迺強向記協投訴,《信報》由一名他從未交流過的編輯以電郵傳達取消其專欄的信息,提到由於他的一些文章引起爭議,經內部討論,著他不用再寫專欄。劉將《信報》有關電郵轉交記協,其後曾與記協電郵來往三次,但記協無採取行動。

劉迺強對亞洲週刊說,評論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如果因為對文章不滿意就撤專欄,用記協的標準,這算不算損害新聞自由?」

對於李慧玲事件和反滅聲大遊行,劉迺強表示﹕「李慧玲事件是她本人的職業道德和辦公室政治問題,和新聞自由無關。」而香港近期的幾場貌似和新聞有關的事件,所謂的證據都似是而非。記協大動干戈組織示威遊行讓他感到荒唐,「所以我要翻舊賬出來,證明記協的偽善」。

香港商業電台主持人健吾撰文,表示曾收到聽眾留言:「一,為何炒李慧玲是打壓言論自由?為何李小姐同言論自由之間有一個等號?二,平行時空中,如果商台因為『民意』再聘請李小姐,那麼『民意』是不是打壓了商台管理人員們的『自主』?」

健吾在文中闡述自己對言論自由的困惑,認為今時今日不敢說話並不只是因為政府和中央,而是恐懼網民﹕「一些你說什麼、不說什麼都出來罵你『垃圾』,自稱不是五毛的『香港人』。還有一些人,覺得你不去參加遊行,就是你與民為敵呢。」

劉迺強說,他並不認為香港新聞自由有倒退的跡象:「現在什麼話不能說呢?只有愛國愛港的人沒有平台,我們才是被滅聲的人。而相反,那些罵政府和中共的人不但有言論的自由,還有行動的自由。」

前《壹週刊》副總編輯、《明報》專欄作者、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導師屈穎妍則指出,損害新聞自由的不僅是政治權力,也包括了那些財大氣粗的經濟權力。她向亞洲週刊追述自己在《蘋果日報》寫專欄被無故停掉,認為打壓新聞自由的不單只是政治,也往往是那些媒體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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