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監察院不是沒有在做事,但是每次看到都覺得大砲當機關槍在用,偶而還會讓人感覺打出去的子彈遇到某些議題、某些人還會轉彎。之所以如此,筆者認為由於監察院的權力來源,來自執政者,所以沒有辦法有正常的功能。
因此,筆者認為監察院的監察委員,應當以不分區立委的選舉方式來產生,而且選舉的時間要與中央的選舉錯開,這樣讓監察院成為民意機構且有期中考的效果,這樣有以下的好處:
1.挾制行政機構。
2.在執政黨的執政期中可以反映民意。
3.百姓多了一條發聲的渠道。
4.多了培養政治人物的舞台。
5.沒有資源的小黨,能夠以此來發展。
行政權小一些,立法權、監察權大一些,筆者相信這才是民主的正路。台灣的民主在這二十幾年的發展過程中,不斷的集權,似乎在照著諾貝爾獎得主海耶克所寫的《通往奴役之路》在發展。這本書在談的是民主走向專制的過程。
這樣講好像會使人感到在杞人憂天,但是在這集權的過程中,筆者感到這二十幾年的過程中,我們台灣建設國家、處理政治的思維模式,一直是在朝向集權的方向在走。
集權與極權,很近。
民主國家處理問題,應當要以民主的方式處理;而非為了處理問題,犧牲民主。若繼續以集權的模式發展,就如同電影常出現的劇情,主角為了抓捕犯人,每一次都犧牲了一點他的原則與價值觀,在數次之後,回過頭來看,他發現他已不再是他了,已不是他當初所期許的樣子了。
民主或許不是最有效率的政治制度,但是他是最富含人性的政治制度。我們不可因為人性的黑暗面就扼殺人性的發展,否定人的價值;我們當做的是相信人性的光明,遇到黑暗共同以光明來面對。
*作者為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