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修法!全民恐吞更多重金屬

2014-03-1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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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二:鎘管制失守
土壤合標,作物仍遭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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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備受關注的是放寬鉻的管制。贊成的一方、例如中鋼公司能源環境事務推動辦公室助理副總經理張西龍認為,依健康風險評估,「一般地區」的三價鉻應再放寬到至少兩千毫克才合理,否則會造成爐碴等有用資源再利用的障礙。

台南社大研究員晁瑞光則質疑,放寬三價鉻是在服務鋼鐵廠,很多爐石粉跟土方混一混倒到農地、魚塭或道路,測出來的三價鉻、鋅含量都很高。

雖然蔡鴻德強調所謂「工業區」是指工業區、科學園區等,不含單獨工廠,而且只要位於農地的住宅、工廠,還是以農地標準管制。但在台灣中南部走一圈,不難發現有些工業區的位置距離學校、民宅、水源區相當近,一旦發生污染就會波及鄰里。每個工業區情況不同,一律放寬工業區管制標準並不合理。

對農地來說,由於鎘是國際公認的致癌物,是八大重金屬中最受關注的項目,台灣在1980年後,彰化、台中、雲林、桃園陸續傳出鎘米事件,就是因為小型工廠散布農地間,廢水就近排入灌溉渠道,導致農田遭受嚴重污染。

此次修訂,農地鎘的管制雖維持每公斤土壤五毫克,但工業區卻放寬為100毫克,是農地的20倍!一旦工業區排污流入農田,所造成的鎘污染將難以想像。

農委會農糧署作物生產組組長翁震炘認為,有些稻米品種當土壤鎘濃度達到0.8毫克時,就可能超過食米鎘限量標準0.4ppm。他認為鎘的標準應下修,而且應與衛福部的食品重金屬標準取得一致性。

荒謬三:土地整治亂套
光是剷除作物,無法根治

不過,就土壤整治成本來看,蔡鴻德分析,農委會調查台灣地區耕種中的農地約28萬公頃,其中1.5萬公頃已達到污染或危害等級,以彰化地區最嚴重。這些農地再經過細部調查後,超過管制標準須整治的面積相當龐大,整治經費將無法支應。

因此有學者認為,資源有限,有沒有必要將鎘的標準訂更嚴。管制的目標是為了民眾食的安全,除了訂定管制標準外,還有許多方法可以達到這個目標,例如農委會、環保署應加強監測,並與農民協調,在污染潛勢較高的農地改種較不易吸收鎘的品種,或調整農地的酸鹼值等,就可降低風險。

然而,農地受重金屬污染,政府始終在剷除作物、整治農地中輪迴,環保署甚至已在土壤污染管制法中,將擁有廢水搭排權(容許廢水排入灌溉渠道的權利)的農田水利會列為「潛在污染責任人」,但改善效果很有限。因此,光靠末端的污染管制並無法根絕三十多年來的鎘米事件,應訂定一個終結鎘米的工作計畫跟時間表,否則問題永遠難以解決。

以日本為例,1950年代日本富山縣爆發世界上最早的鎘中毒事件,鎘由山區裡的礦場排放到河裡,造成沿岸居民鎘中毒,許多人指關節變形、全身疼痛不能入睡。後來日本政府花了三十年,將工廠污水與灌溉渠道隔絕,並利用對重金屬吸收力強的植物,經年累月的將毒物吸收、移除,才控制住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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