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蟬觀點:移民政策與專法迫在眉睫

2018-01-1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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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如何處理跨國性的人口移動所產生的相關問題及制度保障,是政府無可推諉的責任。也唯有積極統籌研擬相關法規或商討是否新立移民專法,完整制定以多元文化價值為核心的政策與規劃,才是政府應行之道。」圖為在景美夜市經營生意10 年的新住民。(取自移民署新住民新聞網)

「國家如何處理跨國性的人口移動所產生的相關問題及制度保障,是政府無可推諉的責任。也唯有積極統籌研擬相關法規或商討是否新立移民專法,完整制定以多元文化價值為核心的政策與規劃,才是政府應行之道。」圖為在景美夜市經營生意10 年的新住民。(取自移民署新住民新聞網)

行政院賴清德院長去年11月份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農業、漁業與社福長照都面臨缺工問題,而談到延攬國際人才不可能不談移民政策,所以政府的下一階段將討論友善移民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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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去年年終記者會上,賴院長更向國人宣示將提出移民專法,並將交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統籌規劃,希冀能夠藉此解決缺財和少子化的問題。

如果從維護新住民權益以及完備我國移民法規的角度觀察;其實不難發現目前我國新住民常因缺乏來自原生家庭等非正式社會網絡支持,加上語言、文化隔閡等問題,導致生活需求窘困與社區社交活動常受到許多限制。而這些新住民在正式社會系統中所受到歧視與不平等的對待,卻因相關法令缺漏,以致求助無門、歷程坎坷。

我國政府自馬政府102年擬定人口政策白皮書之後,就未曾再針對人口政策進行整體性規劃。近年來我國面臨少子化、人口外流、人才出走等多項危機時,政府僅推出片段性的計畫,始終未能提出周延完整的人口因應對策。

監察院日前也公布一份「新住民融入臺灣社會所衍生之相關權益探討」調查報告。並數度提及「跨國性的人口移動已成為不可抵擋的趨勢,也是國家無法迴避的挑戰,政府必須正視臺灣作為移民社會的歷程與現狀,調整過去偏重防堵管制及預防犯罪為主的移民政策思維,允宜積極統籌相關法規…」。

就國家層面以論,「人口政策」乃係一國之基本政策,人口的質與量和一國之經濟、社會、國防、環境、教育、勞動、衛生…等發展,息息相關。針對一個國家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及分布情形仔細分析研究,便可洞察這個國家的強弱盛衰及其未來之發展。

從移民人口結構觀察,我國外來人口係以非經濟性之婚姻移民為最多,截至106年7月底已達52萬餘人。相對於婚姻移民人口,白領外籍工作者比例明顯偏低。這樣的現象,正凸顯經濟性移民誘因不足。關鍵因素在於國家沒有整體性法令規畫,政策也付之闕如。

外籍配偶在臺生活有適應、就業及其子女教育等問題。面對移民結構單純及僵化提出深化移民輔導、吸引所需專業人才及投資移民、建構多元文化社會等對策,進而消解移民負面效應問題,同時善加培植新住民及其二代,令其文化、語言等優勢得以注入社會、活化群體、提升國家競爭力,乃係政府無可推卸之職責。但目前在欠缺完整移民政策,又沒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政府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蔡總統與賴院長,何時曾提出具體方案,讓台灣成為一個能夠吸引移民的地方?

唯有一套完整的移民及人口政策,始能於移民方面吸引更多優秀外籍人才來臺,增益我國國際競爭力,並令外籍配偶權益的保障更加周全,各族群共生共榮,成為文化豐富多元的和諧社會。但反觀我國現行法規,對於移民族群牽連最深的「入出國及移民法」卻依舊基於管制心態,而非以吸引與培力的角度出發。

若要完備我國移民政策,一部專屬於移民人口的相關法案是非常重要的。近日,立院諸多委員與本人所提出的「新住民基本法」,就是完善移民政策的第一步。新住民基本法的立法方向是期待政府能藉由新住民基本法具體落實憲法平等權的要求,並針對國內各族群狀況、條件及需求不同,而有差異性作為。同時這樣的法律也可以基於基本法的地位,敦促並授權相關行政機構訂定、修正相關法規,以達成多元融合、培力,及吸引人才之目標。

藉著這次賴院長召開年終記者會的契機,我們要呼籲政府面對全球化浪潮以及區域經濟的崛起。國家如何處理跨國性的人口移動所產生的相關問題及制度保障,是政府無可推諉的責任。也唯有積極統籌研擬相關法規或商討是否新立移民專法,完整制定以多元文化價值為核心的政策與規劃,才是政府應行之道。

*作者為立法委員,本文原刊《筆震》論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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