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發言人王炳忠9日與父親王進步共赴台北地方法院,自訴控告名嘴周玉蔻刑事洩密罪、加重誹謗罪嫌,並提民事損害名譽求償148萬7000元。
王炳忠表示,自從去年12月19日搜索事件發生後,周玉蔻就在政論節目直接說有500萬新台幣在他家族的帳戶,還說這是中國黨政軍支持王炳忠發展組織甚至訓練軍隊,後來更是白紙黑字在臉書說,這筆500萬是用美金的方式,從海外流入父親的帳戶,「這麼具體且不實的指控,是我提告的最主要理由」。
王炳忠強調,已展現善意提醒周玉蔻,截取周玉蔻臉書內容「讓她知道我已經在蒐證了」,但周玉蔻仍未收回不實言輪,自己揚言提告後,周玉蔻僅稱消息來源不是檢方、也不是調查局。王炳忠質疑,周玉蔻哪來這麼神通廣大,「得到我作證時都不知道的消息?是不是有人洩密?」
稱金額超過150萬可上訴三審 才求償148萬7000元
王炳忠說,求償金額148萬7000元,其中,他求償1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王進步則求償48萬7000元;另外,因求償金額超過150萬元可以上訴三審,因此才求償低於150萬金額。
王炳忠稍早也在臉書批周玉蔻是「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重提周玉蔻爆料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三億男案」、前總統馬英九政治獻金案,最後皆敗訴賠償,並稱自己控告周玉蔻是「為台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