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縣市不得翻身?農地農用每公頃補償僅2.5萬 違建農舍能恐難杜絕

2018-01-1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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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縣市多劃「農業發展區」 立委形容如被判「無期徒刑」

由於內政部過去一段時間,與各縣市政府針對「農地發展區」劃設面積,各縣市分配比率,目前為止仍然爭執不休,尤其農業縣市必須全國國土計畫,將境內絕大多數農地劃為「農業發展區」,更有很大的不滿,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先前就質疑,全台農地79萬公頃,嘉義縣就要劃設7.04萬公頃,形同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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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民進黨立委陳明文20日於立院質詢。(顏麟宇攝)
陳明文質疑,全台農地79萬公頃,嘉義縣就要劃設7.04萬公頃,形同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顏麟宇攝)

由於農業縣市主張,農業發展區的劃設,係基於涵養水份、糧食安全、環境保育等國土安全角度出發,必須訂定農業權,確保每個縣市的農業貢獻度,否則「雲林農民賣一甲地,無法給在台北的孩子買一間房,這是對農地的正義嗎?」

直轄市農地變更達上千案 農業縣市吃味、農委會擬補償機制

據了解,由於歷屆地方選舉長期以來競選期間,都是以土地開發作為爭取選票的工具,目前部分直轄市送到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的變更案,竟然有高達上千公頃的農地,希望變更為工業區或住宅區,看在農業縣市眼中,自然很不是滋味,為了讓農業縣市在「農業發展區」的劃設上,配合中央政府,農委會目前正研擬「農地農用」的補償機制。

綠色補助每公頃僅2.5萬 杜絕農地違建恐有難度

根據農委會9日公布「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除了將針對台灣加入WTO後所劃定35萬公頃「農地農用」基期年農地,提供「對地綠色環境給付」之外,對於未來縣市國土計畫劃入「農業發展區」之農地,未來如果未被非法挪用為農地工廠或非法農舍等用途,每公頃每年也將至少獲得2.5萬元綠色補助。

農業發展條例修訂,開放不具農民資格的人也可買農地,毫無管理跟限制,使得無數的良田成為了農舍(吳佳玲攝)
農地如未被非法挪用為農地工廠或非法農舍等用途,每公頃每年也將至少獲得2.5萬元綠色補助。(資料照,吳佳玲攝)

不過,根據先前立委邱議瑩所公布資料,台灣農地價格每公頃高達1500萬元,以每公頃農地年租金約10萬元,即便加上每公頃每年2.5萬元綠色補助,這樣的收入,是否提供足夠誘因,讓農民對非法改建工廠與農舍說「不」,答案似乎並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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