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程顧問公司4C Offshore在2014發布的全球「23年平均風速觀測」研究,世界風況最好的20處離岸風場,台灣海峽就占了16處。自從報告一出來,像是給台灣政府打了雞血一般,將台灣海峽視為「綠金寶藏」,離岸風電也成為民進黨政府2025非核家園、再生能源占比20%的一大期望。
根據2018年離岸風電第二階段遴選競標結果,2020年應併網者包含上緯開發的「海能風場」(裝置容量378MW)、達德wpd開發的「允能風場」(360MW),以及台電一期示範風場(109.2MW)。加上2019年已經完工的「海洋風場」(128MW),2020年離岸風電完成目標為976MW。
唯一完工的風場還是只有海洋風場
如今2020年早就結束,2021年也過了一半,查看台電公司公告的各機組發電量,唯一完工的風場還是只有海洋風場的128MW。今年7月新聞指出,由受疫情影響,離岸風電進度不如預期,經濟部規畫今年累計併網容量數已經下修。把進度不如預期推給疫情,除了疫情以外,是否還有政府沒有說出來的問題?
建置離岸風場,除了風況以外,地質條件也是不能忽略的要素之。台灣不像國外是由政府做好先前研究調查、規劃好場址後再讓開發商投標。
參考〈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在公布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範圍時,能源局僅是整理各部會的排除範圍,並且在所公告之「潛力場址範圍資料」附註「潛力場址為專業機構之初步研究結果,不等同具有技術上之可行性,亦不代表相關法規與行政上之障礙已全數排除。申請人於場址規劃時,仍應考量風場地質、底質、地形、風能等條件,評估其技術上及財務上之可行性。」
簡單來說,只是把禁止開發區域畫出來,但也不保證所規劃出的建議場址可以開發,請開發商自己調查清楚再來申請。
這個作法早被國內學者、業者質疑,由開發商自行調查後,這些資料就成為開發商的商業機密,國家把風場劃出去,卻沒有任何調查研究,等於基本功交了白卷。
雖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推動「再生能源投融資第三方檢測驗證中心計畫」,建立第三方驗證技術確保離岸風場之安全與可靠性,但也不經令人懷疑,政府連最基本的風場調查資料都沒有,如何擔任令人信任的第三方認證單位?
開發商要自己尋找合格的第三方驗證單位
這個問題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布之〈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示範輔導作業要點〉透露出了一點答案。
標準檢驗局在作業要點第一點洋洋灑灑寫著:「為輔導離岸風力發電案場之開發、設計及施作符合驗證相關要求,以確保我國離岸風力發電案場之安全,特訂定本要點。」但在要求開發商提供的文件中,又要求開發商提供「第三方符合性聲明」及「第三方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