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每稱「一時失慮;國軍會深刻檢討及加強宣導。」國軍三申五令紀律嚴明,怎堪知法犯法,「超帶七條菸品?行政罰小事,欠缺法治觀念才是大事。」國軍為公務人員,軍人肩負保家衛國之使命,該二案(超帶、超買)卻貪圖方便或小利,怎能落實嚴明軍紀及恪守法令而依法行事?
對超買案,北院一審判決吳宗憲「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科處有期徒刑10年4個月。
請看看「武德軍魂的軍人」吳宗憲是這樣辯稱的:「我是依循先前執行總統專機業務之同事作法來購買免稅菸,不具犯罪之主觀犯意,且認為所為係合法,因相信長官是以合法為前提交付業務給我,而華航公司所提供之商品資訊一定是合法,2018年8月執行《同慶專案》取得菸品時,現場航警及海關人員亦知悉我們購買何物,其等並未制止,使我相信此事是合法,且我亦未抽取任何報酬,所為欠缺不法意識。」當真句句珠璣。
內行人看門道,請注意看吳侍衛官這兩句「相信長官」、「我相信此事是合法」,聞言真是驚天動地,夾帶菸品達9793條及逃漏稅捐台幣818萬元,居然沒有不法意識?國軍有此獠,軍紀當真萬分堪憂。或當幫襯者信誓旦旦說這是「超買」,其無恥的臉皮到底厚到什麼地步?
好康報報 你好我好大家好?
話說「吳侍衛官所稱上級長官是誰,這是個謎?永遠石沉大海吧。」另一細節是「吳宗憲並持訂購時所用之信用卡過卡後簽名,以確認訂購之9200條菸品為其購買。」此種尊貴黑卡等級之刷卡,金額巨大外,照理說紅利點數等也是頗豐,吳侍衛官怎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大家都知道這是好康,「自家人我才通知您耶,你好、我好、大家好。」官場上自家人口訣真是運用的爐火純青。故筆者先前評論:「遂其貪心,眾邪群聚,私門成黨,并兼之徒姦以形成也。」回頭省思,當幫襯者信誓旦旦說這是「超買」,其無恥的臉皮到底厚到什麼地步?
另外,「超帶、超買二案」其中一個辯解也就是「陋習說」。當事者多半宣稱:「這沒錯,其他人也這樣!以前就是這樣!」真的聞言令人苦笑。重點是違規、違法好不好?觀察「超帶或超買案」,身為國軍人員真的「欠缺不法意識?」還是根本喜歡鑽漏洞、假藉職務之便「巧取利益?」若肯認「超帶行政罰小事、超買是陋習」,兀自強辯歷任總統出訪咸有此弊,非蔡政府的問題耶?國軍效忠的是國家,並非執政者或其黨派。
區區台幣5、6百萬元就把國防機密賣掉
考現役之中將(含佔缺)近40人,省思軍人剛直武魂武德,見此情而不覺如臨深淵,難道政府高官每次只會都說是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