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德.羅斯(L.Todd Rose),一個十三歲被診斷為過動兒的闖禍精、十八歲就輟學的美國高中生,十六年後卻成為頂尖大學哈佛教育研究所的研究員。他透過「管理」而非嘗試「治療」自己的衝動跟好奇,甚至發揮了過動小孩的好奇跟創新優勢。以下是他第一人稱自述。
因為媽媽總是說妹妹是上天送給她的天使,三歲時我把妹妹從二樓窗戶推出去,只是為了想看她是否能飛。我是五個兄弟姊妹當中的老大,據說出生後從醫院回到家第一個晚上起,我就不斷闖禍。兩歲前幾乎沒有好好睡過一晚覺,不是夢遊、在黑暗中撞到東西,就是在衣櫥裡尿尿。我經常捉弄手足,比方搶在他們之前吃光媽媽買的所有冰棒、在走道上偷偷捏他們的乳頭、惡作劇之後再嫁禍給他們。他們也趁媽媽不注意時,叫我「蟾蜍」(Toad)、「智障」(Retard),在我發動攻擊時他們就大哭,最後我變成唯一受罰的人。他們覺得這樣很公平,因為我不但常欺負他們,連帶害他們無法進入附近的游泳池、公園或鄰居的聚會。
七年級的美術課,我把六小瓶硫化銨猛力砸向黑板,玻璃破碎、煙霧四散,教室發出腐爛雞蛋的惡臭,當所有人咳個不停,只有我捧腹大笑。不過其實是同學萊恩挑釁說我根本不敢,我才這麼做的。進入青春期的前後,我每天都在做會讓自己後悔的事情,在學校我是不受歡迎的害蟲,午餐時間不但沒同伴、還要擔心被揍。十三歲那年我被診斷為過動兒、斷斷續續服用利他能,剛開始我成績拿A,老師對我說話也變得親切,但只要我一停藥,成績就往下掉,老師就大喊:「你今天沒吃藥是不是?」
我不想惹麻煩,卻很難踩剎車
無聊不僅痛苦且會引發焦慮,因此我不斷的透過創意或危險大膽的方式尋找有趣跟刺激,我不想一直惹麻煩,卻很難踩剎車。雖然智力測驗顯示我聰明絕頂,但我熱衷毀滅自己,小學時代被視為無害的古怪舉動,後來變成改不掉、讓人討厭的壞個性,但我決定要「擁有」自己的失敗與過錯,因為別人的惱怒甚至輕蔑,總好過憐憫與拒絕,扮演壞胚子讓我至少擁有主控權。
父母對我的教養策略相左,兩人產生嫌隙。母親帶我看醫生、做先進的神經心理評估,去上學習差異的課,盡可能對我展現愛、欣賞與支持,堅定主張我需要的不是批評跟處罰,而是更多鼓勵。但父親指控她寵溺我,用強硬手段破口大罵跟打屁股處罰我,我就傷害別人。那段時間裡母親用盡方法讓我待在學校籃球隊而不被踢出去,因為打球是我可以勝任、做得還不錯的一件事,這對我來說是很稀有且珍貴的感覺。
十七歲時搬家轉學,我的人生得以重新開始,我決定改掉以前所有行不通的社交策略,包括站得太近、吹牛太誇張、常常打斷別人,以及總是說錯話,模仿一個完全跟我相反、每件事都做對的人的行為。我的社交生活得意,但是成績大部分都不及格,且持續做一些草率瘋狂的事。有次父親看到我的期末成績單,反常的沒有大吼大叫、卻坐在樓梯上開始啜泣,我才知道,原來自己的選擇不只影響我一個人,但我無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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