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水泥公司在2017年獲得經濟部許可,展延花蓮新城山礦區的礦權至2037年,引發當地居民反彈,以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法院於16日判決撤銷亞泥新城山礦區展延許可。對此,經濟部表示,此案重回礦權展限申請的原點,原有的採礦工作則可依法繼續。對此,有網友在PTT上諷刺,「還沒拿到許可就能繼續,真是台灣奇蹟。」
經濟部表示,此案回到申請礦權展限申請的原點,後續將要求亞泥補辦當地部落的諮商同意參與程序,符合相關規範後才會再次審查展延申請。另依據礦業法第13條規定,經濟部表示,目前處在申請展限的狀態,採礦程序可正常進行,無須停工。
對此,不少網友留言批評,「還有20年可以慢慢玩,別怕」、「那要不要去總統府旁邊申請挖礦?反正申請中就可以先挖」、「申請中還可以挖,果然是鬼島法律」、「過期還能挖,優質政府」、「塔綠班果然有塔綠班的玩法」、「沒許可黨說可以挖就可以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