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俗話叫做「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而依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政府欲立「數位通訊傳播法」,極可能賦予政府要求網路平台(ex.臉書)下架「不實內容」的權力。如此膽大而讓人不安的計畫,正符合「司馬昭之心」所代表的意義。
9月30日,NCC主委陳耀祥到立院交委會備詢,民眾黨立委邱臣遠關心「數位通訊傳播法」立法進度。陳耀祥表示目標是在年底能推出初步草案。
以民進黨通過立法之強勢程度,年底開始跑立法程序,於明年初完成立法,是極可能發生的。當然,陳耀祥也知道管制所謂「不實輿論」,且還享命令社群媒體刪文之大權,必然會引發爭議。因此陳耀祥也強調,在「不實」認定部份,也會與第三方事實查證機構合作,不會由國家單方面認定不實訊息。
真的嗎?這樣運作的前提,是「第三方事實查證機構」公正且客觀,不帶政府色彩。但從現在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董事長胡元輝,同時兼任官媒(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這一點來看,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是否堪稱「真正之第三方」,恐大有爭議。
說更白一點,到時候「第三方事實查證機構」還不是政府想找誰就找誰,社會的言論自由,絕對不應受政府直接與間接之控制,不是嗎?
今年5月6日,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公開表示,因應假訊息態樣將增多,防制上會越來越嚴峻。這種說法表面上言之成理,但羅秉成自己極可能就是假消息製造者。
今年4月有媒體報導,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致電開嗆立法院長游錫堃辦公室開嗆,那時身兼政院發言人的羅秉成於4月19日駁斥該報導為不實指控,但之後游錫堃出面受訪並未否認,還直說「立法院與行政院都是憲政機關,應本於平等、相互尊重原則」,意思就是他領導的立法院遭到行政院不尊重對待。
一個公開說謊的行政院部長級官員,談政府正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法」,要對抗假消息?這是說笑嗎?
刮別人鬍子前,還是先把自己鬍子刮乾淨,在真正的「行政中立」不可能達成之情況下,貿然立「數位通訊傳播法」,賦予政府要求網路平台下架言論之權,必將會是場災難。
*作者為醫藥行業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