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年7月間,在高雄前鎮區涉酒駕撞傷女機車騎士,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為,丁允恭是前晚睡前飲用高粱酒、雖然發生交通事故,但劉女不提告,且丁允恭意識清楚,又能通過直線、平衡動作、同心圓等,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因此公共危險罪部分不起訴。
丁允恭於7月14日在高雄前鎮區酒駕行經成功、復興路口時,撞傷一名女機車騎士、造成她輕傷送醫,當時丁允恭酒測值為每公升0.23毫克,他事後坦承前晚因心情不佳飲用高粱後睡覺,不料隔天還沒酒退,當時丁也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不過今天結果出爐,丁允恭獲不起訴處分。
雄檢不起訴書指出,警方測得丁允恭酒測值為0.23毫克,未達0.25毫克的絕對不能安全駕駛標準;且案發時警方觀察,丁允恭除了沒有駕駛行為異常等狀況,也能通過直線測試、平衡動作及同心圓環狀帶內畫圓等測試觀察記錄表,據此難以認定他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
檢方指出,常人就算沒喝酒也常發生交通事故,丁允恭雖然酒駕肇事,但當時並未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狀態」,據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