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台灣關係法》外,對台灣最重要的便是「六項保證」。美國與中國於1982年簽訂《八一七公報》,當中規定美方同意將逐步減少對台軍售;但雷根總統同時亦向台灣提出「六項保證」,表達:
1. 未同意設定對台軍售的終止期限。
2. 未同意對台軍售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徵詢意見。
3. 不會擔任兩岸之間的斡旋角色。
4. 未同意修改《台灣關係法》。
5. 未改變關於台灣主權的立場。
6. 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跟中國談判。
這六項保證,於2016年5月17日我國總統蔡英文就職前夕,更以「共同決議案」(Concurrent Resolution)形式,在美國國會參議院及眾議院兩議院通過。雖然決議案在性質上跟國內法的法案不同,沒有對行政部門的拘束力,然而這是國會以正式文字形式確立、表達美國將繼續對台軍售,且台灣不會淪為美中談判籌碼的立場。自從「六項保證」經國會透過此形式而「成文化」,被提及的頻率也愈來愈高。
「一中政策」並不限於上述元素。例如在2019年前,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波頓離職之前,解密了一份雷根總統政策備忘錄,內容表示:「美方對台的軍售,其層級將要視中共解放軍的軍力發展而訂」,也就是說,要將保持台海軍力的平衡。此備忘錄補充了雷根六保證的內容,且裡面述及的原則就是三十年來美方對台軍售的考量重點。以上這些文件、法律、決議案等,都是美國一中政策的重要環節。
突破一中政策?
美國針對台灣的法律地位不明言其立場,這是一中政策的其中一項重點。
很多人會討論,到底美國對台灣的一中政策是否會隨著時間改變,甚至在台灣的法律地位認知上有所突破呢?針對這一點,先前美國官方從未談及台灣的法律地位問題,也未曾談過台灣與中國應該要是何種關係,大多僅表示要和平解決問題。不過川普在任時期有個特色是,多個行政部門的報告當中(例如:印太戰略報告)都曾明示與暗示地稱台灣是一個「國家」,和其他國家並列一起談。由此來看,美方對台灣法律地位的看法的確是在緩步地前進。
過去四十年來,一中政策最大的突破點,莫過於前國務卿龐培歐2020年11月12日接受修《伊特秀》(The Hugh Hewitt Show)訪問時說道:
台灣並非中國一部分,過去35年美國兩黨政府所遵循的政策亦承認這件事。美國對台的承諾跨越黨派,兩黨都認知台灣是民主典範。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國務院和白宮的「正式聲明」當中,仍舊用字嚴謹小心。龐培歐本人亦曾親自回應過戰略模糊的辯論(2020年10月21日):「美國不會改變對台政策。」換言之,美國不明確表明承認台灣的獨立地位,也不明言若中共侵略台灣的時候,美國必定會出兵捍衛台海和平。戰略模糊政策仍會繼續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