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美國政黨輪替的時候,「一中政策」總是會成為新聞焦點,例如2016年底川普正要上台時,大家都在議論到底川普會不會改變一中政策,在2021年1月拜登政府上台之後,也有很多人說美國將「回復到」一中政策。而中國方面,官方媒體也不斷提及,希望美國「返回」一中政策,意即認為川普時期推翻了一中政策。
其實這樣的說法隱含了不少誤會,因為美國的「一中政策」已經使用將近四十年了,一直都是美國對兩岸政策的最核心元素。而且最重要的是,「一中政策」(One-China Policy)與中國的「一中原則」(One-China Principle)有全然不同的定義。要認識美國的一中政策之前,必須先從「一中原則」講起。「原則」跟「政策」很不一樣。
中國的「一中原則」vs.美國的「一中政策」
中共的「一中原則」是很明確的三段論:
(1)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合法政府。
(3)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而美國沒有一中原則,只有一中政策。在此一中政策下,首先便是處理如何看待「一中原則」的方式:
美國僅承認前兩點(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但是對於第三點「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只有說「認知到」(acknowledge)中國的立場,但是並沒有「承認」(recognize)。甚至,中美建交後,當時的副國務卿克里斯多福(Warren Christopher)還曾經在國會聽證會上發言:「美國認識到,但並沒有承認中國認為台灣屬於其領土的立場。」簡單來說,即為美國了解中國有這樣的立場,但對於這個立場並未表態支持或反對。中國方面則總將美方說的「認知到」翻譯成「承認」,實而不然。
至於台灣的法理地位,美國在與中國簽訂的公報中,立場皆是「要由海峽兩岸的中國人自己用和平方式解決」,始終沒把話說死。其實也是所謂「戰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的一部分,我們會在後面的章節詳細談。
美國一中政策的重要元素
美國的一中政策,除了上述針對一中原則,特別是針對台灣法理地位的看法之外,主要還闡述了美國對台灣的軍事承諾,以及對兩岸關係的看法。
大約從1980年代起,美國政府官員便開始用「一中政策」這個詞彙,來概括美方對於美中台三方關係之政策。之所以「概括」,是因為美國的一中政策刻意保持策略性模糊,讓行政部門得以視美國當下的國家利益,在解釋與操作上保有彈性。簡而言之,此「政策」涵蓋了一系列對台灣與中國的政策綱領、與中國簽訂的三份外交公報,還有國內法律;如台美關係最重要的《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一般而言,美方提到一中政策的時候,通常會提及《台灣關係法》、美中三公報、六項保證等固定常見的元素,不過在用法上有些微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