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今(12)日舉行「司法改革首次半年進度報告」,針對監察委員陳師孟揚言將針對扁案進行平反,並且將「辦藍不辦綠」的法官進行調查,司法院長許宗力今天表示,司法院非常尊重監察權行使,監察權的對象當然也包括司法權,但法官審判獨立之司法權,也是憲法所明文保障權力,監察權若涉及到司法裁判內容與審判核心,就會有秋後算帳感覺,為確保法官之審判獨立,不受其他機關干預,未來若法官遭監察院提出彈劾,司法院將藉由職務法庭,釐清監察權與司法權界限。
許宗力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監察權與司法權的行使,的確存在緊張關係,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監察權不管如何行使,都不能侵犯到法官的審判獨立,不僅是訴訟中案件,監察權不能介入,即使是司法判決確定,監察權也必須明確指出司法審判過程法律上明確爭議事項,監察權是不能及於審判核心範圍的,如果監察權涉及到裁判內容與審判核心,就會有秋後算帳感覺,如果監察權對於司法定讞判決,可以透過「事後監察」方式對個別法官進行彈劾,很可能會因此對法官的認事與用法造成干擾。
對於監察委員未來可能對法官提出彈劾,許宗力表示,對於遭到監察院彈劾法官,司法院方面將會透過職務法庭,釐清監察權與司法權界限,確保法官審判獨立,不受其他機關干預,「我再強調,我尊重監委依職權行使監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