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部分河濱公園指定區也開放民眾燃放爆竹煙火。台北市水利處今(12)日表示,除夕及初一(2/15、2/16)開放4處,初二至初五(2/17-2/20)開放2處。不過其餘的河濱公園則禁止燃炮,若民眾違規且勸導不聽,將依法開罰新台幣2400元至6000元不等。
水利處表示,除夕和初一開放4處河濱公園的指定區域,可24小時燃炮,地點為,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和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
而初二至初五,則是回歸平日時段,開放2處河濱公園指定區域,但開放時間為早上8點至晚上10時才可燃炮。地點為,河雙21號、福和河濱公園。
為維護遊客的安全及河濱公園整潔,水利處提醒民眾燃炮時要在指定的區域和時段,若民眾在未開放的地點和時段燃炮,水利處巡查人員會先進行勸導,仍不改善者,可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依違規次數開罰2400元至6000元。
水利處也建議,民眾到河濱公園燃炮同時,也請記得隨手帶走垃圾,不要隨地丟棄造成髒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