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臺灣之間只有 110 英里的水域。但是當談到治理和人權——尤其是網路自由——這兩個鄰居可能位於不同的星球上。
自由之家的 《2021 年網路自由度報告》——其中首次包括對臺灣的評估——列出了明顯的差異。統治著 9.89 億網路用戶的中國政府連續第七年被評為世界上最嚴重的網路自由侵犯者,在該指數的 100 分網路自由量表中僅獲得 10 分。相比之下,臺灣成為評估的 70 個國家中第五個最自由的網路環境。它在同樣的100分量表中獲得了 80 分,超過了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老牌民主國家。
中國和臺灣之間 70 分的差距反映了各自網民所處的網路世界。
例如,在中國,當局在過去一年審查了對 COVID-19 疫情起源進行獨立調查的呼籲以及對中國生產疫苗的投訴。普通用戶因批評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公開談論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與海外家人和其他人交流等活動而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包括法外拘留、酷刑和 10 年以上的監禁。
相比之下,在臺灣,網民和記者經常批評蔡英文總統的行動和政策,包括政府在疫苗短缺的情況下對疫情的處理,而不擔心遭到報復。活動人士使用臉書、YouTube和Signal等在中國被封鎖的平臺和應用程式來分享有關當地政治和社會問題的新聞,同時也表達對在中國受迫害的香港人、維吾爾人、藏人或法輪功修煉者的支持。
截然不同的監管環境
《2021年網路自由度報告》記錄了中國和臺灣當局採取完全不同的方法加強對蓬勃發展的科技行業的監管的方式。
中國政府及其強大的監管機構——中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網信辦)——在加強對科技公司的控制、採用旨在解決反競爭行為和數據濫用的新調查和法律方面,一直是全球最激進的國家行為者之一。例如,8月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是中國首次全面限制企業收集、存儲和使用個人數據的嘗試;然而,該法律未能解決普遍存在的國家監視本身是如何系統地破壞數據保護的問題。
今年還出臺了新的刑事處罰,以減少該國不受管制的言論的空間。例如,今年 1 月生效的線上自我發布新限制要求獨立運營的社交媒體帳戶的管理員需獲得許可,並且不得對受限制的主題列表發表評論。由於威權政治制度提供的法治薄弱,中國的這些和其他審查機制是任意的、不透明的和不一致實施的。根據 3 月生效的法律變化,誹謗國家「英雄烈士」的人將面臨最高三年的監禁;根據新立法的拘留已經在發生。
在臺灣,政府在監管科技公司方面一直走更加民主的道路。於 2020 年 7 月生效的《電信管理法》放寬了之前對網路服務提供商註冊和獲得特定數量資本以在該國運營的要求——這些變化可能有助於實現更加多元化的電信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