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編列預算補助政黨運作,為民主社會政黨政治存在的重要指標,我國沒有規範政黨的專法,便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和政治獻金法等法案中,逐一限制政黨運作的規則。至於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公職人員選罷法則規定政黨領取補助款的標準,有關政黨得票補助門檻,現行法令為全國立委選舉得票率達5%以上,每票50元連續補助4年,逐年領取補助款。
根據立法院公報記錄,台聯黨團在進入第8屆立法院時,就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修正草案,且在第一會期時就在內政委員會提出討論,當時台聯要求1%,並要大家「不要計較」,而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主張2%,但不堅持,民進黨立委姚文智也贊成1%,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認為2%或3%可以考慮,但是他個人無法接受1%,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認為3%,親民黨立委張曉風則提出2.5%的想法。
內政部以穩定多元的政黨政治考量,建議修到3%,時任中選會副主委、現任中選會代理主委劉義周在審查法案時說,「3%應該是過去行政部門提的。你要問我個人意見的話,我覺得2%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在一個社會有將近30萬人有同樣的聲音,我覺得這值得這個社會負擔他們發聲的成本」。劉義周說,2%或是3%他都可以接受。
劉義周除了是中選會委員,也是前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主任,他說,具體的百分比應該是多少沒有理論,主要是大家要願意,讓哪一種聲音可以藉由國家經費,大家一起讓他來發聲,就是這樣而已。他同時建議,因為政黨免稅的規定是2%,所以補助的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設成2%,這也可以考量。
台大政治系教授王業立認為,降低得票補助門檻的方向是對的,他說,這是小黨的雪中送炭,而非給大黨的錦上添花。必須參考歷年選舉,才能稍微了解降到多少是合理,降到3%應該是可行,若是台聯主張降到1%,恐怕又太低。
根據2屆選舉來看,大小政黨獲得補助款差異甚多,國民黨在2008年到2012年每年獲得2.5億元,民進黨獲得1.8億元補助。而在2012年選舉至今,國民黨每年領取中選會2.9億元補助,民進黨則有2.2億元。
2008年時,只有2大黨超過5%門檻,小黨一毛都拿不到;2012年後台聯黨每年獲得近5900萬元補助,親民黨也拿到3600萬元補助,綠黨、新黨和健保免費連線雖然獲得1%不等的支持,依法不能領取補助款。
參考國外標準,德國0.5%,奧地利1%,法國1%,日本2%,台灣的5%在國際水準上來說偏高。從立院公報和選舉記錄都很難理解為何出現4%的數據,據了解,在朝野協商過程中,台聯堅持1%,且態度堅決,不斷死纏爛打,充分掌握黨團在協商時的發言權,讓執政黨團相當不滿,也始終不肯讓步。直到最近,立法院長王金平拋出4%的想法,要雙方回去冷靜思考,希望能找到平衡點,至於是否能成功修法,在明年起補助小黨發聲,則待後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