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希伯崙共生家園」係由留美博士、牧師陳公亮與其妻吳秀玲於2001年創辦,標榜「相互交叉支持、彼此相愛的共生形式」的公益團體,卻爆出志工以藤條水管抽打自閉症青年院生,致臀部肌肉壞死、橫紋肌溶解、敗血症等嚴重傷勢。本案雖通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2019年社會局竟認評估涉案莊姓、史姓2名志工行為「不成立身心虐待」,監察院對此今(21)日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提案,糾正桃園市政府。
「希伯崙共生家園」使命為「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共創有愛有家有事業的生活圈」,藥癮者、更生人、身心障礙者、家暴被害人等在此組成共生家庭自治生活,曾多次接受媒體採訪、被拍成紀錄片《希伯崙》入圍台北電影節最佳紀錄片獎,卻也爭議頻傳,創辦人陳公亮、吳秀玲即曾因挪用善款遭判刑2年8個月。
據《自由時報》2020年7月13日報導,希伯崙協會逾9成經費為政府補助與民間捐助、創辦人陳公亮2014年還獲得「法鼓山國關懷生命獎」、「港澳台灣慈善基金會愛心獎」,卻也在同年被前職員檢舉私吞善款,而後遭起訴。
此外,據桃園地方法院100年侵訴字第46號刑事判決,雖希伯崙係「結合基督教信仰以辦理急難救助、人道關懷、共生家園等複合式功能之公益團體」,卻也曾發生性侵案件──當時註冊組主任潘志隆卻利用住民甲女希望與男友繼續一起住在機構的心理,將甲女帶至房間上鎖、逼脫內褲躺下、以生殖器在甲女陰部外摩擦射精猥褻得逞。而後潘男遭判刑有期徒刑10個月。
而就本次監察院調查事件,據台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簡字第224號刑事判決,受害院生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智力僅為幼兒程度,莊姓志工見院生行為難以控制,竟基於傷害之犯意,自2018年6月26日至7月8日之間以藤條、水管鞭打該院生臀部,致院生臀部瘀血、紅腫,進而感染細菌,致雙側臀部表皮組織壞死、沙門氏桿菌引發之敗血症;7月8日,院生因高燒不退送醫治療、其父查覺有異、向莊姓志工質問,莊姓志工還一度否認犯行。
公益團體爭議頻傳、甚至爆發院生受虐事件,政府做了什麼?據監察委員王幼玲新聞稿,該名自閉症青年院生入住希伯崙共生家園後,不到2周家長就接到通知說他高燒不退、送醫經桃園醫院通報桃園市政府──儘管桃市府家防中心調查發現院生嚴重傷勢、醫師也診斷有橫紋肌溶解、臀部肌肉壞死的狀況,2019年2月份,桃市社會局竟評估遭通報的莊姓、史姓2名志工「不成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定身心虐待之行為。
儘管桃園市社會局認定「不成立虐待」,莊姓志工於2019年遭起訴、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判決《傷害罪》確定,108年訴字第365號民事判決也判處希伯崙關懷協會、莊姓與史姓志工應連帶賠償被害人,顯見志工對院生傷害事實明確。
監委:桃市府未重視案件通報、調查未積極運用專業資源
對於桃園市政府缺失,王幼玲指出,第一在未重視該保護通報案件之調查報告已明確指出身心障礙者有嚴重傷勢,只因志工否認犯行、無直接證明個案傷勢來由就評估「不成立身心虐待」,導致事後錯失及時確認希伯崙違法收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的狀況,未善盡主管機關保護及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之責。
此外,本案也突顯地方政府在評估案件時未能積極善用相關資源、尋求檢警、醫療等專業介入調查的狀況。王幼玲指出,基於鑑於部分身心障礙者缺乏口語表達能力、無法明確表達受虐事實,為落實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護,衛福部及地方主管機關對於涉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之社工專業人員及主管的專業訓練、專業敏感度及機構輔導查核,均應檢討改進。
最後王幼玲也指出,希伯崙協會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申請設立許可,卻有照顧身心障礙者、提供身心障礙者住宿服務、發生志工不當對待身心障礙者等情事,已顯示中央主管機關橫向聯繫不足,已有違規紀錄之團體亦未見共同督導考核機制。因此,監察院將促請內政部及衛福部應以本案為鑑確實檢討改進,避免類似憾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