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民效應》促轉會提「追究加害者」修法!涉案公職恐遭懲戒撤職、面臨刑事責任

2021-10-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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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怎處置?促轉會: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

至於究責部份,陳雨凡強調,調查與處理都必須有法律依據、經過法律程序,若要指稱並揭露一個人是「加害者」,此人應該已被調查過、可以進行陳述,才能再進行後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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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何讓「加害者」負起責任,陳雨凡舉出一些曾討論過的處置方式,最基本的是一個人若曾參與壓迫體制協力可能會被揭露身份;若「加害者」是現任公務人員,可能可以循公務人員相關法規懲戒、撤職,若曾獲國家贈勳、受封獎狀等可能可以追回,此外也可能另循刑事法規來追究刑事責任。

至於已經過世的「加害者」將如何處理?陳雨凡回應,雖然已過世者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跟行政責任,但他仍必須被揭露,而就各國經驗,加害者被揭露以後必須負上倫理道德與歷史上的責任、仍要受到社會不同評價。

此外,促轉會目前也構想修法將加入可謂「自首條款」的主動呈報機制,若是被調查者主動呈報所有行為、經查證屬實,可免受刑事追訴與懲戒:「我們鼓勵將真相說出來釐清,經主管機關調查屬實的話他可以免責,這也朝向我們希望能出現的、(轉型正義)修復跟對話的可能性。」

加害究責尚未入法 促轉會:仍可依規遏止妨礙調查

現行《促轉條例》雖尚未加入追究加害者相關條文,就第16條規定,依《促轉條例》規定接受調查之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有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若違反此項規定,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此條文適用於促轉會職權相關調查,包括平復司法不法案件、政治檔案徵集、約談線民等。

對於近日「線民」揭露之紛擾,葉虹靈最後強調,世界各國轉型正義都經過這樣歷程、德國史塔西過去開放民眾申請閱覽檔案時也曾經歷過類似衝突,當過去檔案曝露新的資訊、揭露各種人不光采的過去,這衝擊不會只是特定政黨內部或外部的問題。

20211022-促轉會22日針對近日線民揭露與監控檔案等議題召開記者會,並展示陳文成案、林義雄宅血案調查報告等。(顏麟宇攝)
促轉會22日針對近日線民揭露與監控檔案等議題召開記者會,並展示陳文成案、林義雄宅血案調查報告等。(顏麟宇攝)

對於外界擔憂轉型正義是否造成「社會撕裂」,葉虹靈強調「撕裂」是從威權體制就開始,是威權體制讓人民相互猜忌、讓反威權運動者產生分化與裂痕,這些矛盾不會因為檔案晚一點公佈就能消弭,正如黃國書事件、已過幾十年被公開還是很有衝擊性,衝突是必經的過程,這也是促轉會進行檔案公開「前置工作」、現階段研究監控檔案的重要性:「當一個體制不受節制,就是會對這社會造成傷害,而我們必須弄清楚體制怎麼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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