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緊吸引外資的步伐,商務部19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未來對外國投資將採「負面表列」,僅清單內的項目需要申請投資許可。但是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不區分負面清單內外,均需要履行報告義務。
草案也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三法合一成《外國投資法》,取消《外資三法》的逐案審批制。
《外國投資法》草案規定「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在此之下,禁止和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領域,將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清單以外充分開放,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享有不低於中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
草案可望有效促進外商投資,提升政府促進國際投資的職能,進一步完善外資准入管理制度、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外資促進和保護制度,並納入對外國投資者、外國投資企業投資和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草案也不再將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活動作為主要規範對象,而是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統一適用《公司法》等法律法規。
草案也不再區分企業類型分別適用不同的規則,無論外國投資者設立何種類型企業、通過何種方式在中國投資,原則上均適用統一的《外國投資法》。
商務部發言人孫繼文指出,修改外資三法、制定《外國投資法》的工作涉及面廣,問題較為複雜,社會關注度高。商務部歡迎社會各界對此予以關注,並提出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