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國際舞台上同個高度 台灣就難與全球達成同個減碳目標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京都議定書自2005年生效,其中最獨特的創舉是將資本主義的市場手段引入環保領域,也就是碳交易機制,其科學原理立基於溫室效應影響的是整個地球,在地球的任何一個地方減碳,其效果都是一樣的,因此,成本高的國家可以協助成本低的國家減排,成本高的企業可以協助成本低的企業減排,這是一種雙贏的機制,工業發達國家的企業得以較低成本完成減排目標,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減排也不再是增加環保成本,而是得以出售的碳資產。
不幸的是,台灣不是聯合國成員,無緣參與京都議定書的碳交易機制,環保署的難為確實需要國人理解。氣候政策是跨部門的業務,蔡總統如果真要把碳減排當作硬指標,顯然有必要從國家發展的戰略角度定位氣候政策,提高政府主管部門的層級,並以此思考台灣在全球氣候行動中突破困局的可能性。
舉例而言,當前氣候行動的主流是聯合國京都議定書的碳交易機制,歐盟搶佔了主導權。美國則自創了另外一套自願減排機制,中國更是企圖強大,不但兩種機制並行,法源也都早已頒布。台灣雖然暫時無緣於京都機制,參與以美國為首的自願減排機制卻不無機會,只是需要與很多工業發達國家進行雙邊談判。
所幸當前的台灣正迎來前所未有的外交機遇,蔡總統也許可以走「氣候外交」路線,或許能為台灣找出突破國際碳壁壘的路徑,試想,美日歐盟等國家的企業減排,其成本必然高於台灣,如果由台灣的企業進行減排,再將減排額度賣給這些企業,這種雙贏的碳交易機制,不正是台灣轉危機為機會的一種可能嗎?
台灣的碳戰略果真如此重新定位的話,關鍵部門就不在環保署,甚至也不在經濟部,而是意料之外的外交部。不過,外交部的駐外人員現在有多少人了解所謂的碳交易機制?這就是台灣當前的現實問題,我們在全球氣候行動中已經落後了,如果再不急起直追,別說加入CPTPP了,台灣甚至有可能成為全球氣候行動負面示範的一個孤島。
氣候政策事涉多方,需要政府有更高的國家發展戰略視野,這顯然已經超出環保署的業務職掌,與其求全責備於環保署,由蔡總統發揮國際談判專長,帶領台灣走出碳困境,迎來碳機遇,或許會更符合多數國人的期待吧。
*作者為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副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