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傳出獨董、論文等爭議,教育部至今未核定人事案。台大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製作懶人包,向外界說明獨董、論文、校長選舉權責等遴選相關問題。
台大校長遴選會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1日上任,後續卻傳出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等爭議。在教育部要求下,台大遴選會於1月31日再度開會,確認管中閔當選資格無疑義,但教育部至今仍未核定。
由一群台大教授組成的台灣大學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今(2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次台大校長遴選,外界有許多捕風捉影的不實言論,因此特別製作「台大校長遴選關鍵問題懶人包Q&A」,包括校長選舉權責、獨立董事、論文抄襲的烏龍爆料等內容,希望讓台大師生和社會各界能清楚了解。
台大校長遴選關鍵問題懶人包Q&A (台大自主行動聯盟提供) by 吳尚軒 on Scribd
針對校長選舉權責,台大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表示,《大學法》明確授權校長遴選委員會依法遴選校長,校務會議並無選舉校長的職權,但可修訂遴選辦法,讓未來遴選校長程序與結果更臻完善,依照現行相關法規,校務會議無權更改已經產生的遴選結果。
企業獨董爭議 自主聯盟:管中閔兼職符合規定
至於企業獨立董事爭議,台大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指出,台大教師各種兼職案的行政簽核皆有一定程序,獨董兼職案的簽核流程較長且協調單位較多,時間不易掌控,台大為鼓勵教師產學合作,因此提供彈性,在手續完備後,同意函中的核准期間,仍與產學合作契約的有效期間相同。
台大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表示,台大雖於106年10月2日才函復台灣大,同意管中閔擔任獨董、審計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的兼職,但同意函中的核准期間為106年6月14日至109年6月13日,因此管中閔的兼職符合規定,而管中閔也於107年1月5日成為台大校長當選人後向台灣大表達辭意。
論文遭控涉抄襲 學術倫理委員會確認不成案
管中閔和暨南國際大學教授陳建良於106年在中研院研討會共同發表的論文,被指控抄襲暨南大學學生的碩士論文。
台大自主行動聯盟籌備會指出,該碩士論文的參考文獻中已列有管中閔和陳建良的研究手稿,可見研究手稿時間早於碩士論文,106年在研討會發表的論文則是研究手稿的後續版本,而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後,也確認此案不予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