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民進黨徵召、參加中二選區立委補選的前不分區立委林靜儀,在臉書列出先前擔任立委時,對中部空氣品質的關注與倡議,其中提到她曾參與核備《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案,但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發言人劉昱佑5日則表示,管制條例在去年初遭蘇內閣廢除大部分條文、形同廢止,「當時林靜儀也沒有力阻這件事」。
劉昱佑直指,林靜儀真的很有趣,竟然敢把《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下稱管制條例)當政績。劉表示,「台中人是可愛,但我們並不可欺。」
劉解釋,管制條例是自治條例,為前台中市長林佳龍時期所定,現任市長盧秀燕嚴格執行。「我們感謝兩位市長,但行政院充其量只是核備而已。」另外,管制條例隨即於2020年初,遭蘇內閣廢除大部分條文,形同廢止,林靜儀沒有力阻這件事。
劉昱佑也挖苦,林靜儀在民進黨有需要的時候挺身而出受徵召參與補選,的確很有肩膀,「但我們更需要的,是挺台中的肩膀」,不是因選舉而生的兩面手法,「一手說自己好棒我有參與核備喔!一手卻忽略執政黨廢止條例的事實。」
《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是台中市政府於2016年1月26日公布施行,並函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轉請行政院備查。後來,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燒生煤發電、爭議延燒,台中市政府引用該管制條例連續對台電開罰,引發爭議。去年3月13日,行政院表示,發函台中市政府說明,該管制條例部分條文牴觸「空污法」、「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應屬無效。台中市政府聲請停止執行,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去年12月1日,北高行認定若停止執行對公益有重大影響,駁回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