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零下10度、甚至零下20度的氣溫以及刺骨的寒風,帽子、圍脖是必需品。然而,在奧地利,如果圍巾遮住了口鼻,帽子遮住了眉毛,就有違法之嫌。一旦被警察警告,必須立刻露出整個面部,否則將面臨罰款150歐元、甚至還有被拘捕的風險。
這一切都要歸因於奧地利當局去年10月頒布的一部法律。《反面部遮蓋法》規定,全國的公共場合以及公共建築內,都不得因衣物或其他物品遮掩面部而導致臉部無法被識別。
這部法律的執行對像是所有在奧地利境內的人,包括本國國民、外國常住居民以及遊客等。而外界普遍認為,這部法案其實針對的是佩戴面紗的虔誠穆斯林女性。當時執政的奧地利社民黨以及人民黨解釋,禁止遮蓋臉部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並且促進開放社會各族群間的和睦共存。
和比利時、法國等地的面紗禁令相似,這部法案從一開始就在奧地利以及整個歐洲產生了很大的爭議。每年夏天,前往奧地利山區旅遊的中東阿拉伯國家女性數以萬計。此外,法律生效後,還產生過多起"誤傷"案例。就在去年10月,維也納市內一家商店開張時,一名店員身穿連體卡通服裝,將自己打扮成一條鯊魚,在店門口招攬生意。巡警路過時,立即依照《反面部遮蓋法》要求他摘下鯊魚面具和頭套,但是這名年輕店員卻不依不饒地辯解說,他"只是在正常工作",拒絕摘下頭套。結果警察向這位倒黴的店員開出了150歐元的罰單,並且對他提起訴訟。
立法者並非沒有制訂例外條款。該法律規定,在三種情況下可以合法地遮蓋面部:1.出於健康與衛生原因 2.狂歡節等特定節日期間 3.天氣特別寒冷時。同時,警方依然有權在必要時要求當事人暫時取下遮蓋,以鑑別面部。
不過,法律並沒有規定究竟什麼才是"天氣特別寒冷"。奧地利警方發言人指出,警方當然會"酌情妥善處理",同時也強調,警方的任務就是執行生效的法律。
最遲到春暖花開,奧地利人就必須重新遵守"露出從下巴到額頭的臉部"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