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美國公布之「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首度列入台灣遠洋漁獲、成世界認證「血汗海鮮」,隔年5月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蔡崇義發布調查報告,更由多名外籍漁工指證連續工作最高28小時、數十名工人搶食只有3至5人的飯菜、漁工被船長打死,屍體跟漁獲冰一起等台灣漁船慘況,國家人權委員會30日舉行「海上人權路-外籍漁工人權專案報告發表會」,道出如何解決重挫台灣國際形象、最棘手的人權問題。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監察院長陳菊表示,台灣遠洋漁業向來受世界注目,在幾乎完全仰賴外籍漁工的狀況下,台灣漁業、海洋政策是否重視漁工人權,也會牽動產業供應鏈、影響漁獲外銷,也因此無論境內、境外、權宜船漁工,其人權保障都是台灣漁業非常重要而迫切的議題。
陳菊:各方指出台灣遠洋漁船有強迫勞動與系統性剝削問題
陳菊指出,據漁業署統計,台灣遠洋漁船雇用近2萬名外籍漁工、主要來自印尼與菲律賓,境內漁工則有1萬多名、來自印尼者最多──雖然美國是台灣相當重要的漁獲出口市場,2020年9月美國公布「強迫勞動貨品清單」就把台灣遠洋漁船漁獲列在其中,這對台灣國際人權形象是非常嚴重的傷害,過往漁工母國、漁獲市場國、民間團體、國際組織也紛紛指出台灣遠洋漁船有強迫勞動與系統性剝削的問題。
2020年11月,國家人權委員會前往高雄海員漁民服務中心進行參訪,2021年2月正式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彙整監察院歷年6個重大外籍漁工人權相關調查案件、提出專案報告。
監查院過往6個調查報告足跡從印尼、南非、萬那杜、美國到台灣,專案小組從這些案件整理出急待解決的漁工人權問題,包括:境內外聘雇移工適用法令不同、漁船生活環境與岸上相關設施是否符合國際公約要求、如何確保漁工能確實足額領取應有薪資、如何強化監督管理仲介機構,並建立合理公平機制、政府對遠洋漁船強迫勞動事件之調查能量是否不足、外籍漁工申訴管道。
陳菊表示,雖然行政院各機關經歷監察院幾次糾正後了解問題嚴重性、後續改善包括提出「遠洋漁業三法」修法,但有些問題可能短期內無法做到非常完整,仍在持續努力中。因此,國家人權委員會專案小組也到前鎮、南方澳漁港實地與外籍漁工交流,並辦理相關論壇,希望政府部門、民間團體、相關業界共同合作釐清問題。
陳菊:台灣對漁工人權保障勢必與國際標準接軌
陳菊強調,人權無國界、大海也沒有疆域,台灣漁船在海上必須符合全球漁業相關要求,而「人」是聯合國近年推動「永續發展」之核心,台灣對漁工人權保障勢必與國際標準接軌,才能留住好的漁業勞動力、讓台灣漁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