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由資深副總楊辰出面。(楊子磊攝)
面對媒體關於年終獎金、每月30萬罰款等等的提問,楊辰強調一切都是「內部溝通問題」。他表示,據他所知,年終獎金高於過去幾年,而自己也曾參與獎金協商,「企業工會表示知道公司的難處」,並說3分會不應因自己「情緒不穩」就隨意抗爭;而每月30萬元的罰款,則是因空服員工作較為特別,無法遵照一般勞工每日8小時的工時規定,但若員工簽署勞基法第84-1條,即表示行業別特殊可不受工時限制,而罰款則是因為許多員工尚未簽署84-1條款。
(華航說明年終獎金。)
工會痛批「都是華航話術」
對於華航的回應,協助空服員的桃市產總表示,一切都是華航的話術,先前罰款多是因為飛緬甸的航線應讓空服員過夜休息,但華航為節省成本,卻讓空服員直接來回,工時完全超過12小時;此外,楊辰提到的84-1條本來就像是奴工條款,新進員工會被強制簽署,但許多員工由於工時爭議而不願簽署,而此次遭處分的工會代表也有參與84-1條的談判代表。
此外,對於楊辰的「企業工會同意年終獎金」一說,因參與工會而遭華航解聘的3分會幹部卓棕偉表示,華航企業工會已遭資方把持,更因勞工董事遴選問題而使第3分會的勞工聲音無法上達;第3分會要求華航立即撤回停飛處分恢復班表、盡速與工會進行年終獎金協商,並要求公開勞工董事選舉,反映真正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