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還沒娶到安泰銀,卻先折損了總經理丁予嘉…哥哥丁予康悲痛到缺席記者會

2021-12-0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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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銀行董事長丁予康原訂出席記者會,最後卻未現身。(林彥呈攝)

安泰銀行董事長丁予康原訂出席記者會,最後卻未現身。(林彥呈攝)

國票金併購安泰銀紛爭不斷,除了遭遇大股東耐斯集團極力反對,原任總經理丁予嘉也因此閃辭。看在安泰銀董事長、哥哥丁予康眼裡,情勢演變至此令他既震驚又難過,心情始終難以平復,甚至連原訂出席的記者會也未現身,臨時請總經理張振芳代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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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銀今(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除了強調併購程序完全合法,同時也為丁予嘉打抱不平,對於國票金反對派刻意曲解法令感到遺憾。

強調併購程序合法

張振芳質疑,國票金積極拓展金融版圖,某集團卻總是扮演關鍵「守門人」百般阻撓,究竟是為了捍衛自己股權,還是真心替金控股東把關?值得大家深入思考。

根據張振芳轉述,丁予康直到今天早上才得知丁予嘉請辭國票金總座一事,讓他「相當傷心、不捨、難過」,雙方併購原是喜事一樁,但過程之中太多紛紛擾擾,兩兄弟依照規定善盡迴避責任,卻仍無端捲入無妄之災,導致一位優秀的經濟學家、金融菁英被迫離開本來可以盡情發揮的專業領域。

(延伸閱讀:併購安泰銀程序遭董事質疑,國票金4點說明澄清

安泰銀表示,丁予嘉過去擔任國票金總經理期間,對於擴增金控版圖、謀求長遠發展向來不遺餘力,這次併購過程也恪守法遵,從未和丁予康討論本交易案。

安泰銀強調,兄弟關係不可能改變,但公司對於整個交易過程已經善盡利益迴避責任,反對派不該扭曲解讀,不僅造成主管機關困擾,甚至抹煞專業經理人人格。

回擊國票金反對派

針對國票金反對派質疑該案未採重度決議,安泰銀認為應由四大面向討論。

首先,本次股份轉換案是以雙方公司為交易主體,且由雙方公司簽署股份轉換契約,兩公司之間並未互相持股或兼任董事的情形,因此雙方互不屬利害關係人。

此外,根據金管銀法字第10802009320號解釋函意旨,因為丁予嘉本人或其配偶並無擔任安泰銀的董事、監察人或總經理職務,因此並無金融控股法45條第2項第6款所稱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情形。
 
雖然丁予康、丁予嘉為二等血親關係,而且丁予康持有安泰銀股票,但是本次股份轉換案的交易主體是國票金與安泰銀,而不是國票金與丁予康個人,因此也不屬於利害關係人交易。
  
最後,本次交易既然是股份轉換,即為安泰銀以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份,對國票金進行出資,而非國票金投資購買安泰銀股票,因此並不符合金融控股法45條所指的任何交易態樣,自然就無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情形。

張振芳強調,安泰銀、國票金都是上市公司,股份轉換交易的所有程序都會受到高度監理,雙方於洽談評估過程中均依相關法規辦理,稍早召開的股東臨時會也通過這項議案。為了維護股東權益,安泰銀希望這些爭議可以盡早落幕,以利主管機關進行實質審查,確保股東、員工及客戶的權益。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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