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回到大一憲法課」婚姻定義公投聽證 法學教授發言讓中研院學者笑了

2018-03-0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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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代表中正大學財經法學系教授曾品傑質疑,目前《民法》親屬篇並無明文規定「婚姻應為一男一女之結合」、大法官釋字748號也不應作為依據。(甘岱民攝)

學者代表中正大學財經法學系教授曾品傑質疑,目前《民法》親屬篇並無明文規定「婚姻應為一男一女之結合」、大法官釋字748號也不應作為依據。(甘岱民攝)

由下一代幸福聯盟與安定力量提出之「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同性婚姻專法」等公投案,今(9)日下午於中選會舉行聽證會。由於公投案旨在限定「婚姻應為一男一女之結合」,恐與2017年出爐的大法官釋字748號抵觸,現場正反雙方就違憲問題、公投案是否符合憲法保障之創制或複決權、婚姻定義等爭點進行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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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品傑質疑:大法官釋字748號不應以民法作依據

學者代表中正大學財經法學系教授曾品傑質疑,目前《民法》親屬篇並無明文規定「婚姻應為一男一女之結合」、大法官釋字748號也不應作為依據,本次公投案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的「創制」權,而遭點名的鑑定人之一、中研院學者廖福特則無奈笑:「或許我們該回到大一憲法課的概念?」

綜整主要爭點,包括以下問題:目前法律是否已經有明文規定「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若無規範,能否舉行本次下福盟主張之「創制」公投?若有規範,則已抵觸大法官748號解釋,是否還能舉辦公投?

本次聽證會由中選會兼任委員許惠峰主持,由下福盟、安定力量等公投案發起代表人首先發言。安定力量秘書長游信義先闡明對於婚姻之看法,認為婚姻是由男人和女人組成,正常來說都應生兒育女,「男女是一個國家婚姻不可或缺的條件,先於國家存在,比國家更基本更重要的價值,沒有婚姻就沒有家庭,沒有家庭就沒有社會,沒有社會就不會有國家」,強力主張婚姻應為「一男一女」之結合。

游信義:由全體公民決定婚姻之定義

游信義表示,由於大法官釋字748號「保障同性之兩人結合權益」等文字已讓婚姻成未定狀態,因此希望由全體公民決定婚姻之定義。對於本次公投案主文「您是否支持婚姻為一男一女之結合」,游信義強調,因為目前《民法》並未明確定義何謂婚姻,本次公投案的意義在於「創制」,是一個從無到有的措施。

20180309-婚姻定義公投聽證會,安定力量秘書長游信義。(甘岱民攝)
安定力量秘書長游信義強調,因為目前《民法》並未明確定義何謂婚姻,本次公投案的意義在於「創制」,是一個從無到有的措施。(甘岱民攝)

下福盟法務顧問裘佩恩則認為,公投案與大法官釋字748並無違反,因大法官解釋只提到「應給同性二人親密性保障」,但公投案對於「婚姻」之定義並不在違憲範圍內,大法官亦無規範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裘佩恩亦說,中選會不應對公投案進行「實質審查」,只能做形式審查。

鑑定人則指出公投案的違憲問題。鑑定人之一、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王韻茹指出,釋字748已明確表示「民法不准(同性別者)共同生活,已明顯侵害婚姻自由」,要求加速立法進行保障;任何法律都要在憲法下進行,若依目前內容,「是已經被宣告違憲的內容來進行公投、抵觸憲法秩序……他就在憲法位階底下,還能夠進行公投嗎?」

王韻茹強調,若將婚姻結合限制於「一男一女」之下,將使同性共同生活基本權利無法得到保障,重現大法官說的違憲情形,有排除、壓制少數者權利的危險:「我們公投或投票要非常小心這樣的情況,大法官說過,他既作出憲法解釋,就要拘束國家所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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