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新聞所前所長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真偽,針對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曾召開記者會,指出彭文正言論不實,彭文正提起自訴,向張惇涵提告加重誹謗。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彭文正的律師李震華、張靜指出,張惇涵誹謗彭文正的新聞稿經總統府層層簽核,欲追加自訴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張文蘭涉犯偽造公文書罪。對此,李震華6日在節目《政經關不了》中說明追加自訴張文蘭的原因。
李震華說明,張惇涵寫完的新聞稿一定經秘書長、甚至蔡英文本人核可,才會發出,至少會有紀錄或簽呈,不可能是張惇涵自己就能決定。因此,若這份新聞稿涉及犯罪,參與簽呈的人將成為共犯,所以追加自訴張文蘭犯偽造公文書罪。
李震華表示,英國倫敦大學所有的博士論文,典藏在倫敦大學高等法律研究所(Institute of Advanced Legal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且每一本編號連續。而1983、1984年的畢業博士論文編號沒有空缺,可讓蔡英文的論文編號插進去。從上述證據可知,蔡英文就是沒有博士論文,而沒有論文怎麼可能有學位?沒有學位怎麼會有證書?證書做再多張也沒有用。
李震華指出,2015年那張證書是第2次申請補發,根本違反規定。倫敦政經學規定,證書遺失僅限補發1次,且要提出遺失或毀損證明,例如,在當地警局報案或公證紀錄,既然是申請補發,就應拿出證據和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