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王彥喬/北京報導
中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11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憲法修正案草案,結果贊成2958票、反對2票、棄權3票,憲法修正案通過,其中最受矚目的條款就是取消憲法對國家主席只能連任一次(兩屆10年)的限制,讓現任主席習近平可以無限期延任。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中,提議將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第79條第3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相同」,將後面的文字「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刪去。
至於主要考慮理由,提案稱,在徵求意見和在基層調研過程中,許多地區、部門和廣大黨員幹部群眾一致呼籲修改憲法中國家主席任職期限的有關規定。此外,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和黨的十九大召開期間,與會委員代表在這方面的呼聲也很強烈。
此外,在提案中還指出,黨章對黨總書記、中央軍委會主席,以及憲法對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都沒有做出「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憲法對國家主席的相關規定也採取上述做法,有利於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加強完善國家領導體制。
11日的表決,全國人大應到2980位代表,2964人出席、16人缺席,缺席人數較3月5日人大開幕式約多出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