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張思之是個漂亮的人。官司打得漂亮,儘管老輸,屢戰屢敗;人的樣子漂亮,儘管八十有七,夏天小尖領緊身T恤衫,冬季白色羽絨短夾克;文章寫得漂亮,單看他寫的辯詞,你就知道了: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冤枉者為之辯護,作偽者為之揭露。一位臺灣知名律師形容其風範是「一朵含露的白玫瑰」。如此修辭,酷似形容美女,疑有不妥。其實,這話是本人說的,意思是自己要在泥濘的路上,始終「帶著晶瑩露珠」,「露出直挺尖刺」。
五年前,受臺北中研院近代史所朋友的推薦,我買了「王鼎鈞回憶錄四部曲」帶回北京。從第一部《昨天的雲》開始,拿起就放不下,越看越興奮。第三部《關山奪路》是我最喜歡的,流的眼淚也最多,傳主寫的是於國共內戰期間,奔馳六千七百公里的坎坷。「國共好比兩座山,我好比一條小河,關山奪路,曲曲折折走出來,這就是精彩的人生」——王鼎鈞後記裏說的這段話,不由得讓我聯想起張思之,他不是也有著「曲曲折折走出來」的精彩人生嗎?無論從哪個角度講,他也該有像王鼎鈞那樣的私人回憶錄。何況我們這裏一些不怎麼精彩的人,都在一本接一本地寫自己的光榮經歷,他幹嘛不寫?
我認真地對他說了。
他認真地對我說:「會寫的。」
於是,我託人從臺灣帶了一套,鄭重其事送給他。我熱心建議:「你不要具體談案子了,也別太專業化,就寫自己的經歷和感受。你也不要只寫自己,我希望能從你的筆下看到社會變遷,看到一代眾生,看中國人的集體經驗和因果糾結。」
我一個勁兒說。
他一個勁兒地點頭。
之後,就是長達四年的催逼!每次見面,寒暄幾句,便是一連串地問:「寫了嗎?」「寫到哪兒啦?」「什麼時候寫完呀?」
每次他都是微微一笑,幽幽一句:「寫呢。」
到了年關,我就是穆仁智,他就是楊白勞,上演二人轉。最後總會收到他的一封親筆信,以道歉收場。
我的脾氣來了!索性直言:「你以後別再插手什麼案子了。對你來說,多一個案子,不為多;少一個案子,不為少;你不幹,其他律師也能幹。可是,你的回憶錄只有靠自己。」
他還是幽幽一句,微微一笑:「寫呢。」
老說寫,老沒見他寫。我向邵燕祥先生抱怨:「宋士傑是油條,他(指張思之)也是油條,都八十了,還不抓緊寫!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多可惜呀。」
不想,邵先生回敬道:「張思之家族有長壽基因,指不定誰走在誰前頭呢。」我聽了,半晌回不過神。
二○一一年底,我照例收到他寫的道歉信。信中最後一段,說:自己因為視力不濟,讀書寫作受到很大影響。我長歎一口氣,把信收好,從此不再催逼,而他從提筆寫作也變為口述實錄,記錄者為《律師文摘》主編孫國棟先生,二人合作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