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的重點是什麼?
12月18日即將上場的四個公投案之一是公投綁大選;但是觀察許多討論仍停留在枝枝葉葉的細節,例如,上次公投綁大選的投票過程亂象或模糊了候選人政見⋯等。但「公投」是民主自由國家中公民進行「直接民意」的表態,所以如何提高公民對於公投案的投票率? 才是根本重點;更是憲法規定中的創制與複決基本公民權的行使方式,以挽救民主代議制度功能不彰時的補救途徑。
遺憾的是目前朝野兩大政黨都像得到「人格分裂症」一般,例如,民進黨在野時拚命抵制天然氣三街港口案,當時在野的蔡英文主席還寫下「藻礁永存」。2016執政後「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反萊豬主張變成相反的口號。當然在野的國民黨也是如此;驗證了政客只問立場,不問大是大非。
當前台灣公民對於公共政策的關心程度不足,透過「大選綁公投」才能提高投票率,務實地讓民意盡可能的表達出來,也是符合規模經濟的省成本方式。尤其「公民要監督統治者」是普世的價值,號稱自由民主的台灣,為何民進黨要背叛他們的前輩的主張? 將公投的舉辦方式變得如此困難? 民主進步一點,很難嗎?
如何看待萊豬進口公投?
有關萊豬進口公共政策是否合理? 我們擬從食安、經貿與民主政策監督的角度提出觀點:
1. 此爭議的起源是蔡英文總統於民國109年8月28日下午在總統府敞廳,針對國際經貿情勢發表談話指出:「…她已經責成相關部門,在保障國民健康的前提下,依據科學證據、國際標準,訂定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值,以及放寬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總統府官網公佈)」此舉未經政院提案到立法院審議,規避民意監督,已種下不良的政治爭議,將食品安全與經貿議題上綱為國際關係與憲政危機。
2. 若從科學的角度,依照目前國際標準,豬肉萊克多巴胺含量若沒有超標,沒有科學證據顯示有害人體。如果美國政府允許美國國內市場交易此萊豬,就不是毒害臺灣民眾。但基於國內豬肉市場禁用萊豬與國人有食用豬內臟的飲食文化,必須再進行國際談判及修國內相關法規,才符合國民福祉。
3. 經貿理論是贊成與他國經貿交易達到互補互惠,但如何有效進行萊豬進口源頭及標示管理? 則是經濟部、農委會與衛福部應交代清楚的責任。
本文不在於告訴公民投同意或不同意票? 在於就事論事,要再三強調: 在落實「公民要監督統治者」的普世價值原則下,選民要理性思考,避免民粹治國「只問立場,不管是非」的亂象。
*作者為蕭志同為東海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徐詮亮為東海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