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堃泰觀點:台灣沒有「民主獨裁」 香港才是「選舉包裝獨裁」

2021-12-2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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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台灣公民擁有的公投權利,並不能稱為是一種民主獨裁,民主與獨裁是互斥的2個概念。示意圖,非關當事人。(資料照,顏麟宇攝)

筆者認為台灣公民擁有的公投權利,並不能稱為是一種民主獨裁,民主與獨裁是互斥的2個概念。示意圖,非關當事人。(資料照,顏麟宇攝)

華人社會於剛過去的周末進行了2場選舉,當中台灣的4項議題公投。結果出爐,國民黨所支持的4項公投案全都都不過關。該黨主席朱立倫於公投結果記者會說,台灣因着民進黨執政成為「民主獨裁」。這一詞除了是個令人摸不着頭腦的矛盾修辭(Oxymoron)謬誤外,更是對渴求民主的香港人,甚至尋求自由空氣投奔來台的港人感到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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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的香港舉行了延遲1年的立法會選舉。這場在中共號稱「完善制度」下的首場立法機關選舉中,就看得出甚麼是如假包換的「選舉包裝獨裁」。

2021年12月,香港立法會選舉,支持北京的建制派大獲全勝,特首林鄭月娥完成任務(AP)
香港2021年12月舉行立法會選舉,支持北京的建制派獲得多數支持,特首林鄭月娥(見圖)完成任務(資料照,美聯社)

北京於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後,單方面撕毁其對香港的國際承諾。先是繞過香港立法會,直接在港施行中國全國法律訂立《港區國安法》,並借此惡法拘捕數十名支持民主的議員、學者、行動者及《壹傳媒》高層。不少在未被審判之下,已被羈押接近1年。

北京繼而以「國家安全」為由,未經香港議會同意便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北京美其名為「完善選舉制度」,實際將絕大部份香港人由可投兩票選出2名議員,變成剩回1票。改制更將地區直選界別中選民直接提名候選人資格,都亦裸裸剝奪。現在所謂的地區直選候選人,要從北京高度操縱的選舉委員會成員中拿得提名,其中最少2個提名更要為與北京權力核心關係密切的港區人大或政協代表。即使候選人得到提名,都要由行政部門主導的提名委員會確認為「愛國者」,方能正式確認參選資格。

20210302-多個民間團體2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聲援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以及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而被「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的政治工作者。(台權會吳亭臻提供)
3月時多個民間團體2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聲援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以及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而被「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的政治工作者。(資料照,台權會吳亭臻提供)

民主派人士因為2年前的反修例運動及民主派初選,很多都身陷囹圄或像筆者般流亡海外。仍然留港的民主派支持者亦對這個「被完善」、實倒退的選舉嗤之以鼻,紛紛利用選舉日的免費公共交通安排在香港趴趴走,都不願進入票站為那獨裁制度背書。結果,是次選舉的地區地區直選界別投票率只有30.2%,創下香港立法機關自開放民選議席的換屆選舉以來最低投票率紀錄。而那些自稱民主派的候選人,於地區直選界別中全軍覆沒。在地選直選、小圈子功能組別及選舉委員會互選3個組別共90個議席中,只有一名從民主派脫黨自立的參選人,能夠從功能組別取得僅僅一席。

北京從來就是以模糊語境,令自己獨裁那一套價值蒙混過關。選舉並不是民主的全部,但北京輿論總在批評外國時,以「選舉」二字去概括民主制度;然後又以「具中國特色」五字,去掩飾政權行獨裁的事實。而剛剛的立法會選舉,正正是以「民主」為糖衣,包着操控選舉制度的毒藥,是如假包換的獨裁制度。

回望台灣,公投法容許公民提案,而不光是由各級議會或行政機關主導。這比起多數辦公投的國家,其實來得尊重公民的提案權,十分前衛。台灣的公投亦沒有像香港般,向領衙人設立資格審查;領衙人不會因為是在野黨領袖而DQ(disqualification,取消資格)提案。只要拿到足夠門檻的有效連署,中選會還是會舉辦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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