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國科會主委之後,中研院士朱敬一最近發表新著《找回台灣經濟正義與活力》,深刻反省台灣經濟的問題在轉型而非景氣。新書沒有發表會,他倒先在6日為好友楊志良的新書《分配正義救台灣》「站台」。朱敬一在新著中對他三年政務官的經歷有感而發表示,政府首長真正的老闆,不是行政院長或總統,而是台灣的土地人民。
(備詢時的朱敬一議場內看資料,此情已待成追憶。余志偉攝)
朱敬一表示,他是在出任國科會主委的機緣下,得以跳脫傳統經濟政策總是「降息、減稅、QE、匯率」的老套,而能深入一個個產業的基本面、核心面做微觀分析。久而久之,就形成一套「科技產業的經濟觀」,他認為這正是創新經濟的核心理念。
〈跨部會協助修成營業秘密法〉
朱敬一曾向友人提起:2012年初國內如台積電、友達、聯發科等大科技公司,都有智慧財產外洩的困擾。他們經常有離職員工跳槽到其他科技公司,然後其新任職公司過不了多久就技術突飛猛進、或是忽然茅塞頓開。這種不合常理的技術跳躍,依常理判斷恐怕是源於離職人員到新公司洩露營業秘密。在英美法系法院,對於營業秘密洩露的審理可以有所謂discovery的制度,容許懷疑秘密被竊一方(即原告),要求涉嫌竊秘一方(即被告),揭露其新技術研發或取得之程序。如果被告沒有辦法對諸多程序自圓其說,那麼法院當然就傾向有竊秘之實。台灣的司法實務無此制度,當然就不利於秘密被竊一方,也就便於外國的競爭對手對我們的高科技公司上下其手。
但是,前述台灣當前的困境所涉複雜,既牽涉營業秘密法,需要行政院修法律草案送立法院三讀;也涉及法官審理案件法以及司法實務,那是司法院的職掌。任何一位科技專業背景的科技首長,幾乎不可能了解這麼複雜的司法鬥爭。
後來,幾家高科技公司法務主管聯袂拜訪朱敬一,請他幫忙修一個與國科會業務「全無瓜葛」的營業秘密法。朱本來不願意踩經濟部的線,後來因為看不下去外國人欺負台灣科技廠商,於是在科技大樓召開「經濟部主管的營業秘密法」修法會議,經濟部、法務部、司法院代表全數在列;這恐怕是行政院有始以來第一次。不止如此,他還把時任法務政委的羅瑩雪請來當共同主席,這又是史無前例,也因此取得法務部迅速同意。他更邀當時的科技政委張善政共同拜會司法院副院長,尋求司法院的支持。於是,與營業秘密有關的兩個院、兩個部(經濟、法務),竟然在國科會會議室協議成案。營業秘密法於2013年元月立法院迅速三讀完成,算是創了立法之先例。
2014年中,台積電控告梁孟松的營業秘密案件二審翻案勝訴,不能說不是得利於營業秘密法的及時修法。
〈從園區到國家,都是知識份子感情所繫〉